长期以来,农村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与矛盾纠纷化解、信访处置等工作处于较为被动的状态。缺乏事前干预措施,案件发生后综治部门才介入,不利于案件稳控;案件负责部门一元化现象较为突出,不能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合力;综治工作触角向下延伸力度不够,便民服务措施不能及时落实。针对上述情况,宁津县积极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强调事先干预的能动性,集中社会治理多项职能,将综治工作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创新思路,规范标准,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856个农村社区和67个城市社区选聘综治主任,建立村级综治主任队伍,并发布正式红头文件进一步明确薪酬待遇保障。综治主任队伍的建立为该县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提供了基层支点,效果突出,成果显著。
一、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加强综治主任队伍规范化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治理工作进行了集中解读,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有利于促进凝聚各方面力量,激发社会活力,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宁津县将综治主任队伍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理念转变的试金石,坚持做到正队伍、定职责、明任务,确保队伍规范化。该县专门成立了选聘综治主任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会利同志任组长,县公安、司法、信访、政法委、维稳办、综治办、610办和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综治主任注重从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年富力强、乐于奉献又能胜任本职工作任务的社区(村)“两委”成员中选拔任用(村支部书记不得兼任),在城区,以居住区域为主,按照每2000-3000人配备1人的标准设置。全县共计选配923人。每一个综治主任,都要经过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考察,乡镇(街道)初审,县委政法委、综治委、乡镇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组成联合工作组,逐人进行面试,并向他们发放了包含综治主任职责、考核办法的明白纸,并通过进村入户随机走访群众,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将综治主任聘用情况在乡镇、村居进行任前公示,并由县综治委行正式任职文件。对工作不称职的综治主任,领导小组经县、乡、村三级评定后,免职后按照程序进行重新选聘。
二、规范职责任务,加强综治主任队伍多元化建设
长期以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主体主要是基层党委政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以往社会管理的基础上提出社会治理,就是要坚持系统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群防群治的良性互动,优化整合相对分散的部门职责和社会资源,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宁津县赋予综治主任队伍统筹管理本村综治维稳工作的主要职责,主要发挥好治安员、调解员、信访员、安全员、防处员“五大员”的职能作用。一是治安员职责,组织开展如村内巡逻和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盗窃、抢劫、抢夺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二是调解员职责,做好村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向乡镇报告,避免事态扩大。同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能力。三是信访员职责,主动关注本村群众的利益诉求,发现有上访苗头,主动化解的同时,及时报告乡镇信访办。四是安全员职责,关注村内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落实防火、防事故等安全措施,做好灾害救助等应急工作。五是防处员职责,做好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工作,发现宣传品及时收缴清除,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派出所报告。综治主任队伍集多责于一身,不仅有利于改变社会治理过程中的资源整合困难问题,更是能够将服务扎实在群众身边。
三、创新运行管理方式,加强综治主任队伍精细化建设
在城镇化快速推进、新建社区规模普遍较大的新形势下,继续以社区(村)为基本社会治理单位显然半径过大,基层综治管理服务总体呈现力量薄弱、粗放机械、存在盲点等问题。宁津县在综治主任队伍建设过程中注重素质能力培训,加强分类管理,创新工作模式,清除社会治理死角。
一是定期学习,分层培训。为使社区(村)综治主任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综治主任负责的各项业务,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宁津县始终将对社区(村)综治主任的教育培训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教育培训定期、分层开展,县综治办每半年对各乡镇综治、治安、信访、防范负责人及乡镇综治主任选聘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培训社区(村)综治主任的选拨、任用、管理、使用、监督、考核等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乡镇(街道)每月对社区(村)综治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就如何收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苗头信息、民生问题信息,如何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怎样协助派出所民警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登记等工作等业务知识,提高综治主任队伍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是将综治主任队伍纳入政务内网社会治理信息处置机制。综治办结合该县的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OA),结合基层基础工作实际情况,建立了宁津县社会治理信息处置中心。中心以整合资源,实现社会治理服务职能“下沉”为原则,实现社区(村)、乡镇(街道)、县政法综治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构建信息“能上能下”的三级信息快速传递与共享机制。综治主任队伍作为该机制的重要环节,承担着社会治理信息的发现、预警、处置、上报职能,是治安隐患排查、信访问题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线。此外,县综治办通过此平台实现直接对综治主任各项工作进行督导部署,提高责任落实效率。
四、完善队伍制约机制,加强综治主任队伍系统化建设
完善制约机制是综治主任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缺乏科学合理的制约机制导向,往往导致职责不明、协调无章、考核不清等问题。宁津县将考评监督和绩效薪酬作为基层综治系统化建设的关键环节。
一是建立完备的考评机制。综治主任队伍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纪律、工作实绩和综合评议三部分,实行月考核、季汇总、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由各乡镇(街道)综治委组织有关部门具体考核综治主任工作,将考评结果作为星级评定的依据。综治主任的星级从任职之年起为一星,每年进行一次星级评定,评定合格的晋升一星,有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延缓晋星或调整人员。综治主任工作实绩纳入乡镇(街道)对本社区(村)的综治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综治委每年根据工作考评结果确认一次晋星级别,并报县综治委备案。
二是建立与工作成效挂钩的薪酬待遇机制。宁津县委、县政府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拨付189万元资金,作为综治主任队伍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今后将逐年增加资金拨付数额。薪酬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和星级津贴两部分,实行定岗、定责、定薪,实现人员的合理流动和报酬的逐步增长,按照“能进能出、有奖有罚”的原则实行星级化管理。绩效工资与星级津贴均按照所管辖的社区(村)人口数计算。绩效工资,人口500人以下的,月薪为60元;人口500至1000人的,月薪为80元;人口1000人以上的,月薪为100元。星级津贴,最高六星级,初始任职为一星级,人口500人以下的,年薪为100元;人口500至1000人的,年薪为200元;人口1000人以上的,年薪为300元。每晋升一星,星级津贴增加50元。
综治主任队伍运行以来,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2013年全县可防性案件增长幅度由2012年的10%下降至2.2%,850余个社区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涌现出了张书亭、郑忠福、荣国明等一大批有思想、有能力、有办法的综治主任,走访调查中群众对本社区综治主任满意率高达95%。此外,综治主任队伍在农村治安保险普及、社区综治服务站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其群众基础好、动员号召能力强的优势,促进各项工作迅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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