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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
发布日期:2012-11-21

    为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切实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校园周边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日前,江西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 《全省统一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实施意见》,就全省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提出了要求。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立足实际,立足服务,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复杂的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科学设置执勤“护学岗”,并依托“护学岗”,着力构建多警种、多部门协作、群防群治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全天候、全方位的“护校安园”工作格局。

    据悉,“护学岗”职责任务共有8项,意见对“护学岗”设置的数量和位置、护学时间及标识提出了要求,并要求各地要整合力量,明确主责单位,责任到人;实行轮岗制,建立“护学岗”运行机制。同时,要求各地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推动,确保这一便民利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记者肖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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