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和胜利油田平安油区共建章程 (2012年10月26日第一次联席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油地关系,推进平安油区共建,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经德州市、胜利石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友好协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油地结合、共防共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加强综合治理、治安防控、平安创建,健全“五联”长效机制,维护油区生产秩序,密切油地关系,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油区。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各类事故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油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积极防范和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 第四条 提升化解能力。坚持矛盾纠纷“三调联动”机制,加强协商、合力调解、公正处理,确保不发生影响油田生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群体性进京上访事件,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五条 严打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打孔盗油(气)、开井盗油、非法收购原油、盗窃油田物资等各类涉油违法犯罪活动。通过联防、联打、联治,使各类涉油案件稳中有降,重特大涉油刑事案件明显减少,无黑恶势力或保护伞参与涉油案件。 第六条 严格创建标准。按照平安创建要求,加大落实力度,确保油区所在县(市、区)实现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标准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学校、企事业单位达到85%以上;油区员工、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第七条 促进共同发展。通过情况交流、感情沟通,促进项目合作、经济发展,营造相互帮助、友好协作、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第三章 机 制 第八条 建立责任体系。 (一)加强领导,把平安油区共建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逐级落实领导责任,进一步解决好人员、装备、经费等实际问题,构建油地领导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广大群众参与的共建机制。作为油田主产区的临邑县,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平安油区共建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各项措施,持之以恒落实,务求更大成效。 (二)健全组织,油地双方都要成立由政法综治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综治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 (三)强化督导,油地各级都要建立考核、奖惩、问责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九条 建立联席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联席会议(由轮值主席单位召集和安排),交流情况,分析形势,研讨问题。实行主席单位轮值制(每期一年;按市、局顺序依次循环),执行主席由双方综治办主任担任。同时,各在综治办确定一名固定联系人。 第十条 建立交流机制。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信息交流、走访联谊活动,通报信息、增进了解、加深感情、解决问题。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在本章程原则指导下,双方各级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意见,签订多种形式的共建协议。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第一次联席会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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