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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县创新信访机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发布日期:2016-05-17

    近年来,陵县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使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2009年10月,该县组建了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把信访大厅建在县委院内,以信访大厅建设为基础,构建矛盾化解工作大格局。2011年10月29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对陵县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山东省陵县在信访工作中有创新举措,把信访大厅建在县委大院是亲民之举,也体现执政为民之意,做法颇有新意,值得研究借鉴。2011年12月5日,在浙江宁波召开的全国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经验交流现场大会上,该县作了典型发言。2012 年3月,国家信访局总结为做好县域信访工作之“陵县模式”,并在全国进行推广。5月11日,全市维稳工作暨信访工作“陵县模式”现场会议在陵县召开。该县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推行“一三三”信访制度。 “一”即坚持民字为先,筑牢“亲民爱民、执政为民”一个理念。把信访大厅建在县委院内,不设岗、不登记,群众有话随时说,有事随时来,到了信访局就是到了县委。信访大厅设电视机、开水炉等,接访人员真心解忧,诚心处访。第一个“三”即“三通”。一卡通,将全县县级干部的联系方式、接访时间及信访流程图印制成《群众信访一卡通》,共计12万份,发放到户。要求县级干部早八点至晚十点手机畅通,随时接听群众电话。一线通,设立“8285110”信访热线,在电视、报纸予以公布,随时受理群众诉求。一网通,建立了专门 “一网通”视频接访大厅,在百度陵县贴吧开设诉求专帖,开通信访QQ群直通车,拓宽群众信访渠道。第二个“三”即“三访”。一是定期接访。每天一名县级领导接访,每月10号四名县级领导接访,乡镇、部门每月5号接访。二是定期下访。县委、县政府领导包乡镇,县委委员联系片区,帮扶20—30户贫困家庭,每月1号、15号到联系点活动。三是适时约访。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包案领导,限期办结。“一三三”信访机制建立了党委政府与群众联系的绿色通道,目前,“反映诉求来中心,解决问题靠大厅”已经成为全县群众的共识, 90%以上的信访事项在大厅可直接调处解决。
    二是加强社会矛盾化解规范化建设。一是构筑四级接访网络平台。除县信访大厅外,全县各乡镇(街道)均建设40平方米以上的综治信访接待室,97个管区建立接访站点,404个社区设立信访调解室,构建了以县信访大厅为龙头的县、乡(镇)、管区、农村社区四级综治信访工作网络。去年底,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考选13名事业编充实到乡镇信访办,为做好基层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大工程和重要决策,通过听证会、公告公示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征询群众建议,形成集体意志。今年该县开展了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和“政府怎么干,请你提意见”活动,根据群众意愿确定了为民要办的十大重点工程。三是搞好矛盾排查调处。确定了干部作风、惠农政策落实、土地征用补偿、拆迁安置、涉法涉诉、下岗职工待遇、民间非法借贷、交通医患纠纷、民族团结、特殊人群等10个排查重点领域,县每月一次,乡镇和县直部门半月一次,村(居、企业)每10天一次,集中开展排查活动,及时发现苗头,及时处置隐患,主动化解矛盾。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信访案件台帐,落实“四定两包” (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包结服、包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确保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0多件起,98%以上得到妥善化解。县级领导接访、下访共接待人民群众484批次,解决信访问题380件次,化解结服率达95%以上。
    三是加强信访处置工作保障。一是创新机构建设。成立了群众工作部,将信访工作关口前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群众工作部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副部长,群众工作部下设“一局两办”,即信访局、民生事业管理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办公室。在三个乡镇试点成立集便民服务与信访工作于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使信访工作向前了解社情民意,向后解决民生问题,实现了社会矛盾的前位化解。1-4月,社情民意调查办公室共征集群众诉求信息1200余条,预防各类矛盾纠纷80多起。二是压实案件处接责任。赋予信访大厅8项权力(案件交办权、督办权、查处权、协调权、综合管理权、报批评议权、干部使用把关权、干部诫勉建议权),实行3项制度。一即信访通报制度。开展信访工作量化管理,坚持信访工作月总结、季通报、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对越级集体上访实行一案一通报。二即重点信访问题调度制度。对发生越级和集体访的乡镇、部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并实行挂账销号制度,限期处结。三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由纪检监察、组织和信访部门牵头,对信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用好“一票否决权”,推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三是加大对非正常访处置力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信访及案件相关责任单位协作配合,加大非正常访、无理缠访、闹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依法处置,维护“依法、有序、理性、规范”的信访秩序。年初以来共解决医患纠纷等突发群体事件4起,治安、刑事拘留人员16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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