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力推进三项建设,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拼搏,埋头苦干,各项工作实现健康平稳发展。
一、发挥职能,多措并举,在执法办案上实现新进展。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2014年共受理91件118人,批捕79件98人,不捕12件20人,监督立案11件14人,监督撤案14件16人,追捕5人,审查逮捕办案数量较去年上升64个百分点;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13件155人,已起诉93件122人,抗诉1件,批捕、起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始终保持100%。二是进一步加大了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立查贪污贿赂案件6件9人,已判决6件9人;查处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调查2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151次,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32次,查处串投标2件,为有关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26次1500余人,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 件。三是切实强化了法律监督职能。一年来,监督立案11件14人,监督撤案12件14人,追诉漏犯、漏罪9人,纠正各类违法61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9件;办理文证审查等技术案件21件;与在押人员开展谈话教育106次,纠正监管场所违法、刑罚执行活动违法9件;受理各类群众来电来信来访528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
二、强化教育、从严治检,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一是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干警政治理论学习52次,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干警的思想觉悟、大局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着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组建了青年干警联合会,实施了以打造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的青年干警辅岗锻炼计划,组织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12期,培训干警120余人次,既增加了检察活力,又有效围绕提升干警“四种能力”。在省市院组织的有关业务竞赛中,我院有9名干警荣获“十佳”、“业务能手”等称号,有1人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2人获全省先进个人;1人获全市表彰,有2个集体获得市级表彰。三是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 “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等活动,围绕公务用房清理、公车使用、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开展检察长带班的检务督察40次,确保了“工作要上去,队伍不出事”。
三、夯实基础,真抓实干,在“三项建设”中取得新成效。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集中开展了网上、网下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3次,评查案件256件,发现并整改问题13条,实现了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二是执法信息化建设亮点纷呈。扎实推进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5 条,法律文书21 条,重大案件信息10条。扎实推进检察室“信息超市”建设应用工作,向超市录入政策法规、惠农补贴、公安派出所执法信息共计30余万条,实现了信息共享、全方位监督。扎实推进“两微一端”建设,我院官方微信、微博粉丝量超过1500人,在检察室建立的便民QQ、飞信等微平台在线人数超过500人,利用微平台接受咨询、举报200多件。三是派驻检察室建设卓有成效。强力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今年各检察室共发现、受理职务犯罪线索25件,移交后协助立查5件,发现执法司法不公案件线索14件,监督纠正脱、漏管社区矫正人员6人,化解矛盾纠纷45起,解决群众困难38件,真正打通了化解矛盾、维权帮扶的“最后一公里”。今年8月26日,吴鹏飞检察长在我院检察室视察时,认为大胆创新、贴近群众,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对检察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四、创新工作,培植亮点,在打造特色检察品牌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突出民生导向,打造“一点通”检察宣传品牌。收集整理从中央到地方,涉及到17个部门单位5大类52项政策措施,编辑制作了《国家惠农补贴政策一点通》手册,并通过集市、下乡宣传等方式,解答群众惠民政策范围、流程等问题400多个。基层群众对其强大的咨询功能高度赞扬,称它为政策解读的“点读机”。二是立足监督职能,打造“一本通”社区矫正监督品牌。创新实施了社区矫正一本通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衔接脱节、监管盲点、脱漏管等瓶颈问题。目前,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了《一本通》的规范运行轨道,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 “零事故、零投诉、零犯罪”的目标。三是主动关口前移,打造“一站通”轻刑批捕公开品牌。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派驻检察室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专项办案室,集中开展听证、刑事和解、约谈等工作。截至目前,专项办案室已举行案件听审7次,促成刑事和解16次,实现了审查逮捕公开透明,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有机统一。今年8月26日,吴鹏飞检察长在视察我院对我院创新工作高度评价,认为其大胆创新、贴近群众,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工人日报》等媒体对我院创新做法给予转发。在今年9月的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我院做了典型发言。
五、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在落实上级部署上实现新作为。一是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抓班子带队伍,领导班子带头查摆了政绩观偏差、作风漂浮、群众观念淡薄等“四风”问题88个。在整改阶段,废、改、立制度31项,通过台账销号管理,35个突出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全院干警纪律意识、大局观念明显增强。二是深入推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服务经济发展加快富民强县步伐推进幸福宁津建设的意见》,县委巩书记等县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围绕“千名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与众兴菌业等全县8个重点项目对接,走访调研15次,开展法律咨询、职务犯罪预防等服务24次,解决实际困难3件。以诚信检察院创建活动为载体,重点查办了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12起金融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推进了全县金融环境的改善。三是深入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走访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农户529个,结对帮扶老党员、困难家庭35多个,结对救助了12名留守儿童,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5件,40多个困难家庭感受到检察院的温暖,协调争取各类扶助资金26万元。其中,在干警的协调帮助下,为杜集镇西段村、东段村、孙东村解决了出行难、用电难、浇水难的问题,村民为检察院送来了锦旗。
齐河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
齐河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现有民警35人,辖区面积13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万人,暂住人口22413人,行政企事业单位126个,公共场所1000余处,特种行业212家。
近年来,城区派出所按照公安部、省厅和市局的部署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队伍建设,涌现出一系列崭新的工作亮点,特别是2010年11月5日,圆满完成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接待考察任务,实现了会议“圆满、成功、精彩、难忘”的要求,中央领导、公安部领导和省厅领导先后莅临视察指导工作,对派出所工作给予充分赞誉。2008年以来,在派出所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先后荣获“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公安机关‘两室一廊一院’建设优秀基层单位”等60余项荣誉称号,2010年度再次被公安部命名为一级派出所。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注重民警素质提升。城区派出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要求和反腐败斗争需要,不断武装支部成员头脑。该所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活动,注重学习,形成了主动学习、民警直接互相讨论交流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全所民警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并不断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拓宽做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
二、以“社区六进”工作为契机,维护辖区稳定。“社区六进”工作开展以来,城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做到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己特色的公安工作。一是将六进活动与治安稳定工作相结合。今年以来共收集信息863条,其中预警信息109 条,妥善处理7起群体性事件。二是将六进活动与安全防范工作相结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我们每个民警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今年以来共走访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特种行业1700余处,查处火灾隐患300余处。三是将六进活动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对于从事公安基层工作的派出所来说,要做到贴心服务群众,就必须对群众的利益高度负责、对群众的冷暖主动关心、对群众的难处换位思考、对群众的埋怨总结反思。该所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共召开警民恳谈会32次,开展普法宣传22次,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有效地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构建了良好的警民关系。四是将“社区六进”工作与“大走访”活动相结合,在“大走访”开门评警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本着“多问一句释善意、多跨一步解民忧、多想一招保平安”的思路,深入百姓家庭、机关、企事业单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共走访群众2000余次,走访机关、企事业单位400余个。
三、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推动公安业务工作。工作中,城区派出所以场所的管理使用为抓手,以“精细、精致、精益、精彩”为工作追求,通过抓软件促规范,强力提升执法流程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水平。先后配备警用车辆、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车载执法音像记录仪、手持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民警公安专网微机配备率达到100%,出警车辆、执法场所全部安装音频视频设备,对出警、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与县局督察网络对接,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对候问、讯问、询问、信息采集、调解、物证等办案用房进行专门设置和全面规范,办案区域与其他区域通过门禁系统实现物理隔离。并以“巩固、拓展、提高”为主线,坚决清除死角,扫除盲区,继续打造有影响力的执法品牌,将典型经验做法推广到各兄弟县市局,并代表市局圆满完成了全省的观摩点评任务,各级领导给予高度赞誉。同时,紧紧抓住矛盾纠纷排查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环节,尽心尽智做好化解,充分发挥多元调解优势,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调解不成的,依法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014年,共受理治安案件900余起,其中调解400余起。调解的案(事)件多了,处罚的人员少了,虽然民警的工作量大了,但让群众真正从中得到了实惠。同时该所根据受理案件的特点,对案件进行梳理、分类,推行“每案必访”制度,全年共回访案件当事人800余人。
四、从严治警与从优带警相结合,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领导观念,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做到每星期一上午全体民警集体学习制度,来加强世界观改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增强班子整体素质,提高领导驾驭全局的能力。同时经常组织民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常用的法律法规等,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不定期的观看警示教育录像,不断提高民警反腐倡廉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杜绝乱检查、乱罚款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杜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党员带头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保持清正廉洁,倡导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同时建立了谈心制度,及时了解民警工作生活情况,最大限度的解除民警后顾之忧,确保了队伍不出问题。
陵城区公安局
2014年,陵城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任务,立足职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狠抓落实,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勇于担当,抓好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年初既定工作目标要求,以顽强拼搏的精神,扎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牢牢抓住维稳这条主线,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政治维稳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严防严打暴力恐怖犯罪、邪教犯罪。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开展好信访积案集中治理活动,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当地。在应急处突演练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应急处突和现场处置能力。二是深化打防一体化建设。牢固树立主业意识,突出严打的民生导向,将斗争锋芒对准影响社会安定、危害群众健康的“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痞霸犯罪和食药环犯罪活动。今年以来,陵县公安局共破案1070起,其中,侵财类案件占发案总数的90.2%,破案率为67.8%;共打掉各类侵财犯罪团伙15个,刑拘侵财类犯罪嫌疑人86名,占全部刑拘人员的65.6%,同比上升12%,挽回经济损失共计400余万元。成功破获了“4.14故意杀人案”“4.25双尸命案”和“褚建峰杀人埋尸案”,1月29日一举抓获了部级督办的潜逃15年之久的“1999.6.13”特大杀人案犯刘士亮。深化“警灯闪烁工程”,投入100万元,购置了20辆电动警车投放到街面开展24小时全天候巡逻,实行网格化布警巡防,依托视频监控系统、350M数字集群系统、PGIS等系统推进了扁平化指挥模式建设,提高了见警率、管事率和快速反应能力。三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举办执法办案培训班,提高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执法主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开展案件每月一评查活动,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对局机关及14个派出所的执法场所进行了软硬件升级改造,严格落实了“四个一律”的要求。四是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建立派出所基础业务常态化检查指导,从所容所貌、纪律作风、基础台帐等方面进行整改提升,以扎实的基础推动整体工作的不断发展。推进社区六进工作,强化走访宣传、信息采集、化解矛盾等基础性业务,在信息采集“精、细、全、新、实”上下功夫,以“局部稳”实现“全局稳”。五是深化公安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2014年共为148名民警调整了职务,其中,选拔6名中层干部充实到局党委班子,为5名民警解决了正科级、37名民警解决了副科级待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幅提升。按照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的原则,对2013年招录的42名新警分四期进行了跟班培训。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凸显为民务实清廉、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廉洁从警等文化理念,安装图板80余块。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纪律条令的执行监督力度,共开展专项督察32次,队伍执行力和整体面貌有了质的转变。
二、树正气、正警风、展形象,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牢牢把握“三个环节”,将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深化“三包一联”、“大走访”活动,更广范围、更广层面的收集意见建议,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整改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二是重点推进民生警务。2014年我局积极争取县财政资金15万元,对乡镇派出所人像采集设备进行了更新,解决了部分乡镇群众办证不便的问题。整合了民生诉求渠道,把9600110、12345等热线办理,110接处警、户籍业务办理回访全部纳入到民生警务平台,实行民生诉求“归口办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组织副科级以上党员民警开展了“包片区、包村居”活动,积极为所包片区办好3件群众不能解决的“难事”,49名科级干部分别为包联的49个村居办好1件“实事”,活动中共走访群众6000余户,为群众办实事12件,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满意。三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我局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解决突出问题。开展了集中学习24次,组织观看《力量》、《信仰》、《焦裕禄》等教育片8场次,书写笔记344份、心得体会1000余篇,开展“春季大练兵” 集中训练12次。组织全局民警对“四风”问题进行剖析和自我剖析,逐“风”分析查摆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局共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121份。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坚持立知立行、立查立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有效解决了少数民警理想信念不坚定、纪律作风慵懒散的问题。
临邑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临邑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一、狠抓执法办案,促进公平正义。建立推行“两对接、三见面、四公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新机制,调解率达到90%以上,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转发。简易程序刑事案件“轻刑快审”,当庭宣判。支持和引导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市场经济行为,依法保护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帮助协调和处理企业生产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发展消除梗阻。先后协调全县金融机构、行政机关、企业涉及牟平、黄岛、济南中院、德城区、禹城等法院的查封扣押案件,取得了各方都满意的效果。健全完善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审执对接等工作机制,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先后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专项行动,今年第三次“凌晨行动”正在开展,集中执结了一大批执行积案。
二、化解矛盾纷争,保障合法权益。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积极做好远程立案、当庭调解、就地审理、公开宣判等工作,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小额速裁、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效。在五处法庭建立“劝和茶室”,将“茶文化”与“和为贵”理念有机融合,使当事人抱怨而来、满意而归,取得了良好成效,一名干警被授予“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设立维权“绿色通道”,对于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和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起诉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妥善审理、快速执行。依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4年共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0余万元,向弱势群体发放救助金6.5万元,真正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胜诉的当事人尽快实现合法权益。
三、推进司法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全省法院政务外网平台建成后,我院在全市第一个申请开通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社会公众可以在网上随时了解法院有关工作信息。添置了电子触摸屏,方便公众查阅法院诉讼制度、法官信息、审理进展、执行信息、电子卷宗等相关内容。在机关和各法庭添置了广告机,循环播放立案条件标准、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服务指南、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信息及法院专题片。开通了政务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便群众通过新兴媒体了解法院动态,及时办理和解答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的业务申请、法律咨询、举报投诉。院长和宣传人员通过微信“多客服”功能,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动态并实时在线答问。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发布动态信息和工作进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2014年共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各类裁判文书864件,做到了发布规范、应上尽上,裁判文书发布数量和比例均居全市法院前列。
四、落实陪审制度,扩大司法民主。在全市法院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由原来的20名增至现在的64名。及时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合理增加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考核权重,将普通程序参审率提升到80%以上,并明确要求人民陪审员每年至少陪审3件案件,达不到标准的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提高了各业务庭、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积极性。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健全了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完善了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制度,并在立案信访大厅公示了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2014年我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697件,占全院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85.97%,既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又扩大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五、规范行政管理,确保高效运转。加大信息化投入,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安装使用智能化门禁系统,购置了安检门、访客机、防爆桶等应用设备,保障庭审安全和办公秩序。在全市法院第一个启用OA网络办公系统,所有非涉密公文均通过网络起草、流转、审批、签发、查阅,信息简报、通知公告、裁判文书等材料信息发布全部网上公布,申请用车、食堂消费、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工作均通过办公系统完成,上级法院和县委、县府电子公文不再打印。建立自动考勤系统,通过脸部识别实时获取考勤信息,并与OA网络办公系统实现对接,自动比对考勤情况和请销假记录并进行通报,因公出差的销假后自动生成差旅费报销单。通过内网cocall即时通讯系统,与省院、中院实时沟通,法官之间的简单交流均在内网cocall上问答,干警从“在线状态”即知领导是否在办公室,请示汇报等少跑腿、少等待。目前正同青岛东软合作编程,将审判管理和办公系统的待办信息实时推送到内网cocall上进行提醒。加强车辆管理,在全市法院第一个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以及行车记录仪等设备,院长和车管人员通过手机实时了解全院车辆动态。法院机关和法庭重要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结合报警求援系统,机关安保指挥中心能够随时发现需要支援的部位和现场画面并进行应急处置。
平原县公安局
平原县辖区面积1047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开发区、办事处,共有946个行政村,辖区有人口468891人,暂住人口4710人。平原县公安局内设13个执法勤务机构,3个综合管理机构,13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全局共有执法民警287人。近年来,平原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时俱进、审时度势,确立了“和谐为本、平安为先”的公安工作理念,提出了“树形象、塑品牌、打硬仗”和全面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亲民型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规范执法,深化走访,主动作为,尽职尽责,忠实履行了第一责任。2013年度全市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结果增幅全市第一,列全市第四名,获得市局和省厅通报表彰。2014年度,平原县局更是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平原”建设这一总体目标,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文明公安形象,以深化群众走访促进警民和谐,以严打防控净化辖区治安环境,以强化执法为民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有效提高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14年上半年,在市局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中,平原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列全市第四位,其中警民关系满意度列全市第三位。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文明公安形象。2014年以来,平原县公安局认真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面强化公安队伍建设,提升文明公安形象。一是严格组织纪律,强化公安队伍建设。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队伍建设目标要求,把从严治警始终贯穿到执法实践和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要求全体民警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党委带头,全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整改。加强民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安队伍清正廉洁、克已奉公、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二是深入宣传教育,强化公安队伍外在形象。紧密结合当前维稳工作实际,下大力气协助配合县委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促进提高辖区和谐度。2014年度平原县公安局采取多种措施,深入辖区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从而让公安队伍执法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深化群众走访促进警民和谐。2014年,平原县公安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平安行•创满意”走访活动,不断拓宽警民联系渠道,积极开展社区民警入户走访和“警民恳谈”活动,深入百姓人家,倾听群众心声。一是丰富走访形式,落实走访时效。2014年度先后部署开展了“公安局长当一天社区民警”、“派出所所长当一天户籍民警”等活动,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运用“走出去与请进来”、“常态化与专项性”、“网上与网下” 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警民互动活动。并通过“QQ群”、“博客”、“微信”、“微博”等网络工具构建网络走访平台,实现和群众的键对键交流,更加快捷的了解群众心声,给群众提供帮助。二是深化走访效能,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平原县公安局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通过变“上访”为“下访”,变“约访”为“走访”,主动开展上门走访调查,有效拉近了警民距离、缓解了对立情绪,消除了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确保了辖区社会大局的稳定。2014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通过走访群众排查问题21369个,化解矛盾纠纷16607起。同时创新警务模式,开展防范工作,让群众感受到民警的真情实意,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三、严打防控净化辖区治安环境。“守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2014年度平原县公安局不断加大社会治安严打防控力度,切实保障民生安全。一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初具规模。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城区巡警防暴大队,配备了车辆,加强了城区和重点部位的武装巡逻,有力地遏制震慑了犯罪。建立“县、乡、村”三级巡逻网,在全县13个乡镇、开发区、办事处驻地组成专(兼)职巡逻队伍,形成了“白天有防范、夜间有巡逻、路上有卡点、重点部位有监控”的一支强大的治安防控网络。二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成效明显。2014年,平原县局先后开展了“打击农村黑恶犯罪”、网上追逃、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今年一年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36 起,破案676起(含积案374),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1名,刑拘70名,逮捕56名,起诉59名,抓获逃犯85名;查处治安案件892起,经济立案8起,破案7起,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6月12日,平原县公安局仅用5小时迅速破获“6.12”故意杀人焚尸案。10月17日,平原县局缉捕民警不畏旅途劳顿,克服重重困难,辗转于山东、河北、内蒙、宁夏、四川、东北三省等十余地市,行程近五万余公里,历经3年的时间,在黑龙江省鸡东县嘉兴园都乐休闲旅馆将潜逃28年之久的杀人逃犯赵某春抓获。
四、强化执法为民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今年来,平原县局牢固树立“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的“四个第一”意识,从职责的事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诺言。一年来,平原县局共收到锦旗140余面、群众感谢信50余封,17个集体、136名民警受到群众表扬。一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牢固树立民生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充分发挥窗口广泛接触群众的优势,强化宗旨意识,热情服务群众,坚持做到业务“快办理、快审批、快落实”,实现服务项目“零积压”。大力深化警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加窗口为民服务透明度,将户籍、出入境等窗口单位的工作规范、办事程序、所需手续、收费标准等制成公告牌上墙公布,让群众一目了然,不让群众多跑冤枉路。同时,县局还在13各派出所的警务公开栏公布办证指南、收费标准及窗口民警姓名、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二是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平原县局主动适应群众新期待,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制订了《平原县公安局36条便民利民举措》,并结合民生警务热线平台,积极主动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最大程度让利于民、让惠于民、服务于民,仅民生警务热线一年来就解决民众电话咨询1236余件。县局还通过推行防范管理“零距离”、法律服务“零距离”、安全保卫“零距离”工作机制等便民措施,密切了与企业员工、社区住户和农民群众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了各项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2014年,该局共为高龄老人、瘫痪病人上门办二代证300余张,深入学校集中为在校中学生办二代证2800余张,为高考报名学生办证20余张,节假日接待群众7000余人次。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武城县检察院按照省院“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要求,以强化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和基层基础“三项建设”为着力点,以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效,为武城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30余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素能比武优胜标兵”、“全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感动德州政法人物”、“优秀共产党员”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中共武城县委作出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登高望远天地新 胸有大局路自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相继制定实施《关于为全县经济跨越发展服务的意见》,确保了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步。对全县8个投资过千万的重点建设项目展开了同步预防,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为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发挥了积极作用。强化为民意识,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坚持经常性的“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服务经济、服务民生”大走访和“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先后救助刑事被害人12名,帮扶困难群众19名,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47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困难17件,进一步密切了检民关系。收到群众感谢信12封,锦旗13面。
肩负使命维稳定 执法办案护民生。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构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批准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7人,起诉135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保持100%。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18名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人员作出不捕不诉处理,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5件22人,其中反贪部门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1件17人,反渎部门立查4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高度重视职务预防工作,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59次,参加预防咨询活动14次。警示教育基地接待20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学习,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的好转。
强本固基谋长远 “三项建设”谱新篇。深入推进“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信息化、执法监督”五位一体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统一受案、全程监控、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监督机制,严格依法推进办案工作。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坚持每季度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开通网上办公、办案、监督、管理,使执法全过程可视、可控、可查、可纠,为规范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行“自身能动,部门带动,上下推动,外部联动”的“四动”工作法,建立“信息超市”,共录入民生民情信息1.2万余条、惠农政策信息160余项,基层站所执法司法信息1.3万余条,利用大数据推动检察室工作更加高效快捷;构建了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开展法制宣传36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件次,受理、解答群众法律诉求30余件,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件,协助立查5人,发现司法执法不公线索22件,帮助困难群众40人。真正打通了依法维权、化解矛盾的最后“一公里”,在老百姓家门口撑起了“维权伞”。省院吴鹏飞检察长、市委吴翠云书记、市院李万堂检察长等领导给予高度评价。
砥砺创新激活力 敢立潮头领新风。积极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法》,建立健全侦诉配合机制、公诉引导侦查机制、文书共享机制、释法说理机制、监督落实机制等多项配套制度,确保“轻刑快办”工作的良性运转。适用该机制以来办理的16件轻微刑事案件,均在7日内审结并当庭宣判,无一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的案件,缩短了办案期限,提高了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检察日报》、《山东检察》等多家媒体作为亮点工作予以刊发。
淬火成钢抓队伍 宝剑锋从磨砺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干警职业道德修养,夯实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为民执法的思想基础。着力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以诚相见,团结共事,自觉接受监督,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着力强化素质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执法能力。着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的各项纪律规定,深入开展“守纪律、正检风、做表率”专项活动和“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活动,从严纠风肃纪,确保全院干警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打造了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检察队伍,树立起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夏津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以来,夏津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围绕大局重服务,依法履职促公正,锐意进取,探索创新,各项工作均实现新发展、新突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次,连续八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
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重服务,促和谐。制定6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优化了城乡建设环境和信访秩序。通过现场监督招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等,保证40余个重大项目建设廉洁高效。深入开展“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大走访活动,注重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以“关爱、帮扶、救助”为主题的“夏检微公益”系列活动,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和市委书记吴翠云的充分肯定。五位检察官妈妈被评为2014夏津最美女性,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我院荣获优秀组织奖。在2013年省院举办的“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为全省7个发言单位之一,该院作了《和群众坐在同一条板凳上》的事迹报告。
二、紧紧围绕执法办案主线,重监督,促公正。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2012年以来共批捕347人,起诉494人。工作中,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严守冤假错案底线,批捕、起诉准确率保持100%。二是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查职务犯罪6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8人,渎职案件16人。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和案件剖析28次,提出检察建议18份,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全面强化诉讼监督。2012年以来,不捕142人,依法监督刑事立案51件56人,监督撤案40件40人,追诉65人。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1件,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82件。审查提请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16件。四是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和派驻检察室“三项建设”。实行侦查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高标准建成控申接访大厅、检务公开大厅和检察宣告庭,涉案款物管理、刑事案件受理、案件质量评查归口管理。律师接待、案件查询实行“一站式”服务,更加规范。全面启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建成派驻新盛店、宋楼两个检察室,积极受理、移交基层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案件线索,维护了基层稳定,促进了基层治理法治化,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检察院”,省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和市委吴翠云书记两次视察检察室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莱芜、威海、东营、临沂市检察机关先后来我院参观学习检察室工作。
三、紧紧围绕工作提档升级,重创新,促发展。一是创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在全省较早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着力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建成全省检察机关首个信息共享平台,高检院姜建初副检察长给予高度评价,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13年度工作创新成果二等奖,县委王春利书记四次予以批示肯定。二是建立“6+8”救助失管未成年人模式。制定《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意见》,该院未检科等6个科室在办案中源头监控、评估救助对象,检察机关和县综治办、民政局等8家单位联合进行单项或复合救助,经验做法被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市院李万堂检察长和县委王春利书记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目前,已对全县150名存在失管风险的未成年人进行摸底调查,对14人进行了救助,检察日报、新华社《山东参考》作了专题报道。三是牵头创建政法系统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体系。将189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全部纳入公安情报系统,进行24小时活动轨迹监控,监督司法所对3名私自外出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四是着眼于强化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跟进监督,在县法院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办公室。检察人员可以直接登录法院内部系统查询2013年以来全县民事行政诉讼的所有案件资料,解决了调卷难、阅卷难的问题,搭建了法检两院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新平台。
四、紧紧围绕人才队伍建设,重教育,促提升。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为目标,狠抓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提升境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主线,查摆整改党组班子存在的问题18个,修改完善规章制度7项,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与山东政法学院开展检校共建,积极开展模拟检委会、疑案研讨、统一业务系统应用等培训80次,组织年轻干警到派驻检察室和县信访局进行锻炼,干警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和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不断提升。2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1名干警被评为“山东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9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4篇理论文章被全国核心期刊采用。
庆云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推进“1356”工作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被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善行义举四德榜“诚德模范”、“德州时代楷模”黄平亮,全国反渎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徐洪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芦广庆,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王金英,“山东好人”高丽艳、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杨希忠等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立得住的先进典型。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用心谋划服务思路,主动跟进保障措施,为保障庆云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保持了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了良好社会秩序,提升了群众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8名未成年犯、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人员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并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告。同时,在县电视台开办“政法在线---检察视窗”栏目,提升全民守法意识,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三是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反腐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均明显提升,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定的《服务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得到县委等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四是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监督立案的两起案件被评选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例,其中滕雪峰涉嫌寻衅滋事案被省院推荐到高检院编发《检察工作资讯》使用。依法监督法院对4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收监。对一起环境污染案探索办理公益诉讼,引起了省市院领导的高度关注,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是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召开党组会、检委会,做到用学习统一思想,用行动引领干警,用成绩凝心聚力,营造“人诚事勤”的工作氛围。二是着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开设检察官讲坛、实施“青蓝工程”,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执法素能。全国模范检察官黄平亮被评为全省“诚德模范”,是全省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干警,并被授予首位“德州时代楷模”。在先模的引领下,先后有18人次在省市院组织的业务竞赛及各类比赛中获奖,5名检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三是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庸懒散奢”专项整治活动,构建起“风清、气正、向上”的健康工作格局。在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满意度调查中,我院以95.31%的满意率位居全市首位。
三、全面开展工作创新,打造特色亮点工作。一是采取“1+N”工作模式,确保百姓“筷”下安全。以公诉科为主导,加强内部科室的联动的同事加强与公安、食药监、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全力确保县域内食品安全。撰写的《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的分析报告》得到县委领导批示肯定,《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先后报道。二是创新“三个三”工作法,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选准“三个切入点”,实行“三个细化”,突出“三个加强”,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方位监督。该做法被省、市院监所处予以肯定。三是探索试行赔偿保证金制度,破解轻微刑事案件执法不公难题。牵头与法院、司法局会签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在全市率先探索试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遏制了轻微刑事案件中漫天要价的不良现象,取得了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市县两级电视台、《德州日报》予以报道。四是探索流动检察宣告。既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又增加了执法透明度,推进了基层治理法治化。该做法被《山东法制报》、《德州日报》、正义网等媒体刊登。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和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继续推进“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先后走访社区村庄30个,企业12家,学校6所,解决矛盾纠纷36起,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法律难题5件,救助困难群众28户,与10个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小屯社区修建了一条3公里的水泥路,彻底解决了群众的出行难问题。当地村民把这条路命名为“连心路”,市院李万堂检察长对该做法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开发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开发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检察机关和开发区党工委总体工作部署,积极践行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要求,为开发区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服务经济为导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执行党工委管委会各项规定,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汇报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做到思想上与大局同心同步,目标上与大局同心同向,行动上与大局同心同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政令渠道畅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年来,在新农村建设、土地征用拆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大项目审批、引进、投资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治理对策建议,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在重大领域、重点环节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以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全体干警与长河办事处李船头社区108户党员群众家庭建立了帮扶互助关系,始终把群众的期盼和需求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社区建立了一个文化大院和“四个活动中心”,将检察长上党课作为社区党员教育的经常性内容,该社区成为长河街道办事处社区文化建设示范点;为赵虎镇大高店村里修理沟渠1600米,解决了群众反映村内道路年久失修、雨季积水严重的问题。一年来,干警捐款、捐物走访慰问贫困农户18户,法律宣传进社区8次,帮助一名符合条件的中风瘫痪患者联系办理了低保手续;组织干警深入到德州学院等四所院校,开展以“认清邪教反动本质,筑牢坚固思想防线”为主旨的普法宣传教育,受教育师生5000余名;同开发区赵虎镇中学结为检校共建对子,开辟法律讲堂开展“普法帮教”活动,先后资助两名贫困辍学学生完成学业。通过为群众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让党员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成效。德州电视台、德州经开报等媒体多次报道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
三、以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为突破口,全面推动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2014年,结合群众举报,积极筛选案件线索,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半年完成全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任务目标。共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6件,立案5件5人,移送起诉5件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件4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科级干部2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注重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深入机关、社区、镇街、企业开展法制宣传、进行廉政教育,为辖区行政执法部门上法制课1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人。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15份,督促和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从制度源头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深入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走访调查,加强对重点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努力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为切入点,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 “减假暂”专项活动及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迅速摸清全区社区矫正人员64人,督促乡镇司法所健全工作制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台账,使监管硬件设施达到“三个一”的要求,改变了矫正人员底数不清、管控不到位的局面,确保辖区社区矫正人员不漏管、不脱管。积极开展对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共监督检查辖区7个派出所,查阅刑事执法卷宗20余本,治安处罚卷宗180余本,监督撤案1件,书面纠正违法10件。
积极推进控申举报案件受理中心、民生检务平台建设,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及时公开和反馈处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甄别、认真登记、分类筛选,共受理举报信40余封,人民来访56人(次)。加强同群众的直接交流沟通,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到社区乡镇、田间地头了解群众上访、举报的情况,及时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以人大监督为保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我院通过走访、座谈、电话约访以及邮寄检察工作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聘请人民监督员5名,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自侦案件庭审观摩等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驻开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人订阅了《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报刊,向他们发送了《征求意见建议表》,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对代表、委员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共收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50余条。及时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反馈给代表、委员。一年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2014年9月,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测评,各项检察工作得到肯定和好评。
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2014年以来,分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立足实际、创新机制,坚持“打、防、管、控、建”多措并举,有力保障了全区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中有升。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稳工作成效突出。紧紧围绕拆迁建设、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涉稳问题,深入开展不安定因素滚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0余起,查处社会闲散人员参与拆迁、阻挠拆迁治安案件2起,行政拘留7人。严密防范和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成功抓获“全能神”等邪教违法嫌疑人19名,协助抓获部督邪教逃犯1名。积极落实局长开门接访制度,化解重点信访案件14起。高度重视维稳应急处突工作,完成全国“两会”、“7.25”、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等各类警卫勤务、保卫任务32批次;主动作为、科学应对,妥善处置了华能电厂新生活区项目部、瑞华新都汇工地、大运河经济港、德棉集团、银龙集团和古运新城宋玲玲欲跳楼轻生等突发性群体性纠纷事件41起,确保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二、筑牢主业,真抓实干,打防工作实现突破。狠抓防范压发案,组建巡特警特勤中队,加强特巡警和派出所二级巡逻队伍建设,提高巡防队员工资待遇,使全区每天巡防警力投入达到100人,探索建立符合辖区实际的全天候、网格化动态巡防机制,深入实施“警灯闪烁”工程,扎实开展“大巡防”和武装巡逻活动,开展“扎口行动”17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6人,全区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0%,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4.5%,街面“双抢”案件同比下降37.5%。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扎实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打黑恶、反盗抢、防诈骗、扫毒害、追逃犯”和打击食品、药品、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及时侦破“井娜娜被杀案”,保持了“命案必破、大要案全破”的记录。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3人,其中刑事拘留160人、逮捕34人、移诉32人;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99起,处罚226人。特别是10月6日,通过循线追踪、深挖经营,历时80余天,成功破获“6.28” 公安部督办特大贩卖毒品案,一举打掉阳勇特大贩毒团伙,缴获冰毒13.13千克,取得德州公安缉毒史上的重大突破,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珠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槐国栋,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于松岩等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科学统筹,注重应用,大警务云建设应用效果明显。在省厅、市局大数据警务云建设总体规划框架下,积极对接推进全局建设应用工作,推进局域网核心交换机冗余备份建设,完成辖区社会信息数据资源的采集引入工作。以公安大数据警务云计算建设应用推进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强化图像监控平台、无线集群通信系统、云警务指挥调度平台、移动警务终端等建设和综合应用,启动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为一线单位配制值守台、车载台、手持台,实现了指挥中心对机动警力点对点联接和街面警力的动态指挥,进一步提升了快速反应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网安互联网监控中心、实验室和网安警综平台规范化建设应用,成功破警各类网络犯罪案件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人。
四、强化保障,提质增效,“社区六进”工作成效明显。在细节上进行精化、完善,高标准推进华兴新苑、金湖湾警务室建设,强化民警专职化,构建起了全局11个社区警务室、17名专职社区民警、51名助警的社区警力配备格局。全面推行党委委员分包社区警务室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民警月考核、周通报和社区民警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开展“五星级”社区评选活动,1名社区民警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社区六进”工作成绩突出个人,11名社区民警获得全市“五星社区民警”称号,33名社区民警被评为分局“星级社区民警”,推动社区警务工作的迅速提升。强化社区管理服务,积极探索推行邮政、话费代缴业务进社区,在社区警务室及辖区小区推广安装便民电动车充电器,协调天成家园投入10万余元物业基金改善了小区居住和治安环境,深入开展零发案社区创建活动,协调三里庄社区出资16余万元完善了技防设施,完成19个“三无”小区整治和11个社区村居监控系统引入社区警务室工作,健全完善了社区村居巡逻队,全区99个小区“零发案”率达到60%以上。
五、强化管理,完善机制,保持社会平稳有序。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签发居住证2179个,清理重户口人员378人,上门办证211人次,盐店口街派出所主动为行动不便群众上门办理身份证均得到市局领导肯定和群众广泛称赞。严格落实4+3+N会商研判公共监管、重大隐患工作机制,在黑马市场、新港街部分商铺安装推广烟雾报警器,在12家加油站建立网上微信群,推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加强内部单位、场所特业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网吧、旅馆实名登记制度的落实和督导,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先后开展集中检查活动120余次,发现整改隐患243处。强化消防安全监管,“五项整治”行动中集中排查整改消防火灾隐患719处,临时查封单位12家,责令三停单位7家,挂牌督办1家,处罚15家,行政拘留1人,迅速反应,在市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正确指导下,及时妥善处置德棉火灾事件。
六、严格管理,规范执法,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平安行、创满意”等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1件,为民办好事66件,收到锦旗14面,河西派出所营救陷入传销窝点女孩被中央电视台夜线节目报道。狠抓条例条令的贯彻落实,在全局开展了争创纪律作风先进单位活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提升,各类投诉案件同比下降10.7%。强化学习教育培训,组织民警积极参加各级公安大讲堂24期,举办各类培训活动11次;建立分局图书室、读书理事会,开展全局读书会活动5次,“月读一本好书”活动民警参与率达95%以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规范刑警、治安办案场所,建立了24小时案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归口移送”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了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陵城区委政法委
2014年,陵城区委政法委在市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围绕全区政治经济大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总要求,忠诚履职、恪尽职守,在提升群众安全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方面下功夫,政法队伍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及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打击违法犯罪毫不手软,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大提升。区综治委积极协调政法综治各部门,在政治安全、社会面管控、安保维稳等方面主动作为,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对邪教组织进行地毯式排查,共抓获“法轮功”、“全能神”等犯罪嫌疑人7名,取缔非法聚会点4处,成功召开全市反邪教“七进” 现场推进会,我区反邪教节目在省级比赛中荣获一等奖。深入“警灯闪烁”工程,投入100万元购置20辆电动警车开展全天候巡逻,成立了100人的应急处突队伍,在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落实长效武装巡逻机制,源头织密巡防控管网眼。在春季、夏秋和冬季严打整治安民行动中,坚持“破大案,保稳定,破小案,惠民生”理念,将打击重点更多投向群众关心的侵财类民生“小案”,主动“上门送赃”,共召开集中返赃大会8次,实时返赃60余次,帮助群众挽回损失300余万元。在省公安厅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中,陵城从80多位跃居到12位,连续三年位居全市满意度调查八项工作之首。同时扎实完成李克强总理来陵视察、全国、省市“两会”、调研观摩、现场会议和国庆60周年、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高峰会议等安保任务,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大提升。
二、化解社会矛盾多措并举,群众合理利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领导日常接访下访基础上,严格做好央巡视组驻省期间的信访工作,实行一天一通报、一案一通报,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力促信访案件化解。对历史久远、案情复杂、单一法律手段无法有效解决的信访积案、骨头案,利用5、6、7三个月时间,联合多部门开展信访积案“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26起信访积案和上级交办重点信访案件落实“四定四包”责任制,统筹法律、政治、经济等多方手段,注重从思想和行动上合法合理合情解决问题,所有积案已全部依法结案,刘德亭、矫金河、张吉平、李付华等十多起信访积案全部化解,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赵春山、于治先、李民、马春梅等案情复杂、确有合理诉求的信访老户积极争取司法救助资金,保障信访人基本生活水平。同时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委员会正在进一步筹建中,调解工作趋向科学化专业化,快速有力解决专业纠纷,及时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果断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多部门联手,采取必要措施依法处置。先后及时妥善处置了郑家寨天安化工群体聚集、天益信出租车燃油补贴、华海湾民工恶意讨薪黎明纺织、粮局职工聚集等突发事件17起,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严重扰乱信访秩序的华宸建设集团华海湾项目部13人进行依法打击,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2人,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氛围和稳定大局,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利益。
三、维护公共安全各个击破, 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为保障群众衣食住行基本生活水平,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打击食品药品非法经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等多项活动。一是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中,对18个路口重新渠化,调整20个路口的信号转换节点,投入28万元对9012.9平方米的标识标线重新施划。在进修学校、购物中心等交叉口安装曝闪灯16台套,设立“高峰岗”、“护学岗”,抽调20名民警在高峰期做好疏堵保畅工作。对135辆占道停放营运货车、机械工程车、吊车下达迁移通知,对358起乱停机动车发放违法告知书,处置黑出租20余辆,取缔占道经营43户,查处无证驾驶等行为117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16起,有力保障了城区交通秩序安全顺畅。二是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集中活动中,县乡两级医院都设立了警务室和平安办,明确干警和医护人员责任,配备钢叉等防护器械,严厉打击“医闹”、“医托”不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医疗秩序。三是在打击食品药品非法经营中,先后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食品安全十项整治、学校食堂和企业食堂专项整治、药品“两打两建”等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药品单位1家。检查企业职工食堂6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取缔非法经营小吃摊、小食品摊贩5家。依法查处无证“大桶水”生产单位4家,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四是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活动中,对加油站、出租屋、旅馆、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及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燃放和火灾重点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下达整改或停业整顿通知书70余份,管控率达到100%。在农村社区中,利用春夏季严打、“三包一联”等服务群众契机,开展以防火、防盗、防诈骗、反传销、反邪教、反恐怖的安全防范知识讲座。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6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余万人次,丰富了群众的法律知识,提升了群众遵法守法意识。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作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审判庭之一,主要受理普通民事一审案件,也是德州市唯一有权受理涉外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业务庭。民三庭现有正式干警七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三人具有研究生学历。自成立至今,已成功审理了万余件民事纠纷案件。因工作业绩突出,民三庭庭先后多次获得“市文明科室”、“市法院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被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省巾帼文明岗”称号,2014年又被德州市纪委、妇联授予“我办事,您放心”巾帼文明岗称号。民三庭始终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立足岗位,以司法审判为主要阵地,不断提升审判服务水平。
一、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2012年以来,民三庭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进步,收案数量逐年提升,审判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三年来,我庭共审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千余件,案件标的达上亿元,审理的案件涉及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民间借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虽然案件数量增长明显,但我庭干警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工作困难,凝心聚力抓案件质效,案件质量稳步提高,矛盾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以2014年为例,民三庭共受理各类民事一审案件437件,其中2013年转来101件,2014年新收336件,新收案件中,知识产权案件为173件,涉外案件3件,共审结各类案件253件,收案标的已达13亿多元。民三庭将全力提升案件质量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不断强化干警案件质量意识,严把案件审限关、庭审关、文书关、发改关、归档关,强化对审判各个环节的监督,全力提升我庭案件的质效,案件调撤率持续上升。连续三年案件调撤率均超过了70%,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更是始终保持在90%以上,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多次获得群众好评。
二、积极创建岗位文明,大力开展公益活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将服务理念融入工作细节,倡导和谐司法、服务司法的模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从立案受理到案件审结,巾帼文明岗女干警们充分发挥感情细腻,耐心认真的优势,坚持做到热心、耐心、诚心、细心相结合,全力提升岗位服务水平。依托巾帼文明岗建设平台,我庭积极参与到与巾帼文明岗建设相关活动中,大力提升我庭窗口服务质量。2014年,我庭积极参与到德州市纪委、妇联组织的“我办事,您放心”巾帼文明岗创建系列活动中,不仅在文明岗创建演讲比赛中获得三等奖,还在帮扶结对活动中与德州市乐陵市铁营镇兴隆社区的留守儿童结成了爱心关爱对子,多次深入社区慰问留守儿童,深入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并赠送了体育器材、学习用品等。围绕文明岗建设活动,我庭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干警作风整顿、创新为民新举措的活动,借助这一活动载体,我庭干警工作作风得到大力提升,审判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树立起我庭“便民、利民、惠民、护民”的良好新形象。
三、司法服务企业,妥善化解涉外经营难题。民三庭始终秉承审判服务民生的宗旨,注重拓展司法服务内容,勇于承担更多社会责任。2014年1月26日该公司在与日本伊藤忠株式会社贸易往来过程中,因该企业未对其子公司旭化成化学株式会社进行海关备案,造成出口的货物不符合我国海关通关要求,若货物滞留港口无法及时通关,需交纳高达百万元的反倾销税以及箱使费、港杂费等其他费用。民三庭立即组织法官听取案情,在详细了解企业情况后,最后建议该企业可先向我院申请停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暂时停止信用证付款,以争取更多的时间。同时,停止信用证支付的做法也可适当给予日方企业压力,以督促其尽快解决货物报关问题。该企业在听取法院建议后,立刻向法院提出申请停止支付该笔交易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并将相关情况通知给日方企业。两日后,该公司经理便给民三庭打来电话,日方企业迫于压力已积极与上海海关进行协调,并已解决货物的报关问题,相关工作也进展的非常顺利。这是我院服务民生、帮扶企业化解经营难题的又一实例。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这个坚强的战斗集体,却靠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书写着不平凡的业绩。2012年以来,该局直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罪案31件4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3件3人,科级以上干部13件17人,所办案件大案率达79%,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系统单项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
胸有大局路自宽。武城县院反贪局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办案不忘服务大局。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实现查办案件与服务大局的有机结合,明确将涉农惠民领域大案、要案的查办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集中查办了一批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迁占、惠农补贴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中的案件,打出了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声威和气势。三年来,查办涉农惠民领域案件23件31人,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局为了有效应对反贪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拓宽侦查思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办案水平。多年来一直利用“抓系统、系统抓”与“阵地战”一体化办案方式,发挥规模效应。在受理初查涉及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当中,经过缜密的调查分析,立查德州市公路局原工会主席、德滨高速管理处处长冯某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通过查处一大批案件,震慑了腐败分子,净化了武城的干部队伍,纯洁了社会风气,改善了武城的投资环境,提高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
严查犯罪护民生。武城县院反贪局突出查办重点案件,实现查办案件与群众满意的有机结合。在开展涉农惠民专项领域行动中,突出地域特色,重点打击群众关心、事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在工作中从稳定全县社会大局出发,注重从群众反映的影响民生民利的热点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2014年4月,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李古寺村两委班子成员有骗取小麦直补款的嫌疑,立查了村支书孙某、村委主任张某、马某贪污小麦补贴款2.4万元案件。初战告捷,反贪干警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通过认真分析查找职务犯罪易发高发的主要部位和环节、嫌疑人的身份和作案手段,在深挖犯罪、扩大战果上下功夫。经过秘密侦查,该局又立查了原副县长王某骗取南水北调补偿款300余万元、受贿50余万元的案件。办案中,他们不断拓展办案思路。通过及时总结不同类型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成案规律,使反贪干警逐步由传统的经验型办案有意识地向智慧型办案转变,从特别注重口供、由供到证的侦查方式向更加注重证据、证供结合的侦查模式转变。专项工作中所立办的案件,都是侦查员通过缜密的外围初查,在获取了充分的直接证据、掌握了大量犯罪事实依据的前提下,一举成功破获的。
肃贪惩腐扬清风。在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武城县院反贪局还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案件,依法追究,一查到底。对于带有一定普遍性、涉案人员多的案件,则惩治少数,教育挽救多数,努力减少矛盾和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武城县院反贪局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实现查办案件与预防犯罪的有机结合。他们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的理念,避免机械执法、孤立办案的做法,努力打造立体“防护网”,结合办案开展从案后到案前、由专项到全面的全方位、多角度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积极研究涉农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规律和特点,针对查办案件过程发现的基层农村以及企业管理机制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提出有效地防治对策和思路,向发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实现查案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良性转化。在吴某某贪污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案查处后,办案人员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在审核报销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书面审查、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三位一体的医疗费审核报销监管措施,被相关单位采纳。
淬火成钢铸铁军。武城县院反贪局坚持把反贪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硬朗、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反贪队伍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反贪干警牢固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业绩观,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和监督意识,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地提升了队伍素质。用制度管事管人,用工作实绩说话,在全局营造了一个紧张、有序、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局领导带头在工作、廉洁、作风三方面做好表率作用,做到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做好工作,树正面榜样。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加班加点成为反贪局每一位干警的自觉行动,廉洁自律在反贪局全体干警中蔚然成风,多年来反贪干警先进事迹层出不穷,没有一起违纪事件,没有一起安全事故,没有一起群众投诉,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德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
技术侦察工作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特殊职责和权力,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严重刑事犯罪的秘密侦查手段,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州公安技侦批建于1987年,现有民警33人,内设综合执法监察室、技术保障大队、综合办案大队和邮检大队,具备七项技术手段。
近年来,德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稳定为中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打击水平,及时侦破一批重特大、疑难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在维稳预警和各类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奥运、全运、太阳城大会、十八大等重大安保活动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为维护我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支队先后荣获全省公安科技先进单位、山东省公安机关技侦系统先进集体、全运会安保先进集体、齐鲁先锋警队和十八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9次。
一、以“保稳定”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做好“两会”安保和“六四”稳控工作。“两会双节”、“六四”期间,支队根据部省市三级工作要求,强化多手段、分层级情报搜集控制工作。围绕公安部十二局安保工作情报搜集要点,对各县市区报送重点人员严格审查、分层级控制,尽量优化技侦侦控资源。期间,共对网上、网下101名重点人、4个涉军、涉师等利益诉求群体、 3个“法轮功”邪教组织, 96个网上QQ群开展布控,获取各类行动性、预警性信息70余条,获取各类进京到省线索21条,整理编报信息25篇,期间核实查证后及时上报省厅、市局,通报有关部门,做好协同控制工作。
与此同时,支队严格落实涉恐线索快速核查通报机制。特别在3.01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支队强化领导带班、值班员首问负责的工作意识,加大对涉恐线索的搜集核查力度,紧急落实核查了省厅通报涉疆涉藏涉恐线索、拨打北京110扬言到天安门自杀、扬言实施“新疆式爆炸”此类涉恐线索3起,均迅速落地查人、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查控或者排除嫌疑。
二、以“保民生”为主要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命案追逃”、“黑恶毒枪”、“餐桌安全”等专案侦破。2014年以来,技侦支队以“打现行、控发案、破积案”为办案思路,强化“大案必破、小案快破、严控发案”的工作意识,发挥技侦民警协作攻坚的作战精神,在命案攻坚追逃犯、自主立线办大案、数据分析挖团伙的工作中发挥了显著地技术优势。共协同各县市区公安局及各侦查警种侦办案件420起,破获288起,打掉犯罪团伙8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82名,缴获冰毒4500克、枪13支、车32辆 。先后协助德城、陵县、宁津、夏津破获命案积案8起,抓获潜逃10年以上的逃犯9名,2014年现发16起命案实现全破;自主立线、深度经营,先后打掉陵县、庆云销售病死肉品、禹城“福聚德”销售掺假驴肉三个犯罪团伙,抓获成员36名,逮捕23人,捣毁生产、销售、储存窝点12处;协助夏津打掉以靳祖兵为首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团伙,抓获25人;办理涉毒类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协助德城抓获网络贩卖枪支案13人,缴获枪12支;通过精确制导,及时侦破多起系列强奸、猥亵、抢劫、轮奸案,带破案件24起,及时制止犯罪行为蔓延,消除恶劣社会影响等。
三、以“促发展”为业务总体目标,围绕“信息技侦”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加强技术装备投入。2012年以来,局党委为我支队先后筹措3000余万元投入技侦建设,启动技侦“530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德州完成了530工程主体建设,推进建成城际热点,强化了VPDN侦控系统的应用,完成传统手段集中侦控系统接入“530”和电信侦控网络系统升级改造等一系列工作,侦控系统和技术装备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进度均走在全省前列。同时,2014年4月,德州被省厅列为技侦全息平台建设的五个先期试点单位之一,目前,我支队已完成了建设先期学习、调研,争取到市局党委的鼎力支持,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基础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法治技侦”建设。支队牢固树立“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形象”的理念,将规范执法作为工作准则和主线。为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在人力监督、程序监督方面加强保障。结合新《刑事诉讼法》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技侦接办案工作流程;召开了全市公安技侦联络员工作会议,印发了《德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联络员制度》、《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察措施案件受案标准》、《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审批表》填表说明以及新《刑事诉讼法》中涉及技侦的有关章节。三是加强综合作战能力建设。为改变以往偏重办案的现实情况,全面提升支队综合作战能力,一方面,积极寻找传统手段突破点,结合全省手段建设济宁现场会工作要求,支队通过专业队设置、专业培训等工作,强化民警的专业知识;通过组织外线实战演练、利用在控案件实际需要,大胆使用传统手段,锻炼民警的实战工作能力。另一方面,积极拓展新型手段的潜力,遵循“战训结合,发挥最大效能”的工作思路,利用互联网攻防平台作战,破获“FTD1401专案”抓获“法轮功”核心人员李志强;同时,协助国保处置一地下教会“传福音”行动,抓获12人,收缴非法宣传片200余份,有效遏制了非法宗教向高校渗透的企图。
德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德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抓纲提要,针对基础性工作多、专项打击行动多、日常管理任务重、安保警卫任务重的特点,深化创新创优,突破重点难点,整体提升了治安管理服务效能。
一、严防实控,安保领域取得多场胜利。一是公安检查站封边滤网。全市公安检查站常年承担着京津地区、邻省临市以及本地的管控任务,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等部领导亲自调度德州过境管控工作,才利民书记、邓向阳副省长、徐珠宝厅长对我市环京护城河进行实地查看和工作强调。治安支队发挥指挥实战、制定标准的职能,深化信息核查、科技装备、常态勤务、警务协作等建设,日常开展重点查控,重要时期开展等级查控,实现了实战化条件下的关门封边、查控堵截。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公安检查站、临时治安卡点盘查过往车辆37800余辆、人员134200余人;查获违法人员31人,上网逃犯9名,劝返非正常访人员53人,查获“法轮功”人员4名。二是武装巡控常态化。自5月24日起,全市武装巡逻值守行动全面启动,在治安支队成立办公室负责长期协调调度,武警、特警和辖区民警分别组队,落实“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等级投入、整体联动”的社会面巡防机制,打击震慑效果明显,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治安事件处警下降2%;其中盗窃、抢夺、打架斗殴、治安纠纷分别下降8%、18%、7%、2%。昆明“3.01”暴恐案件发生后,全市公安机关以社会面防控为核心,狠抓防控布局、巡逻勤务、基础防范等环节,专业力量、群防力量向重点区域时段和应对恶性事件倾斜。三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听取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对重点企业、行业、单位以及高危人群、复杂场所、弱势群体,做好日常排查化解和新动向新苗头的分析上报,完善提升分类调处、分流化解的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发现率100%、调处化解率90%以上,对可能引发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95%以上,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的预警率达100%。
二、持续深化,基础领域实现多项进步。一是“社区六进”深耕民间。“社区六进”作为党政工程,将消防、交管、外管、网管、危管、物管等业务延伸到社区,拓展户政、禁毒、国保、法制、警卫等进社区的内容,建立完善“信息化+日常走访”工作机制,开通“德州治安”官方微信,建设规范化警务室587个,配备专职社区民警613人、辅警1800余人,38项服务项目、“6+X”工作模式实现了全覆盖,广泛推出了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下乡服务、窗口业务导办员等便民利民措施。研发使用六进系统,以评先进、奖优秀为抓手,实行工作月度考核、民警五星评选、警务室等级评定,目前已评定一、二级警务室各24个、32个,“五星”社区民警50人,培训300余人,进一步激发了工作活力。二是推广公安综合智能防范系统。天网工程建设“三级布点、乡村延伸”持续推进,同时支队牵头开发了综合智能防范系统,实现行车轨迹一网控、机动巡查一网联、重点排查一网通,打击源头、堵住出口,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发生,目前德城、经济开发区、禹城、庆云等试点县市区布设固定和移动排查终端529个。三是重点单位“平安创建”扎实推进。坚持内挖潜力、广借外力,与综治办及金融、教育、医疗等主管部门定期联席、实时联动,进一步加强了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和医院安全管理规范,备案重点单位431家,确定内部重点部位495个,落实技防措施593个,建立情报信息员523个;校园安保中的“六个一”、护学岗、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等措施全面落实,组织应急演练、法制宣传分别为160、650余场次;处置医患突发事件7起。四是积极稳妥推进保安企业改制后的市场化运作。严格落实市局、县市区局、派出所、社区民警四级一体的保安监管机制,共备案自招保安员单位130家,自招保安员1798人,进一步加大对保安市场的依法管理、规范和清理力度,加强系统化的核查比对,防止不良人员混入。
三、重拳出击,着力加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集精兵、出重拳,强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一是集中整治“黄赌”活动。突出清查整治娱乐场所、洗浴桑拿、高级会所黄丑问题,加大对“点对点”上门卖淫、微信招嫖、网络招嫖等新型涉黄案件的打击力度;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强力打击聚众赌博、网络赌博,实现案件数、打击数和办案质量“三提升”。二是全面围剿“伪劣油气燃料”违法犯罪。摸排液化石油气站点62家,完成抽样送检的液化气站点57家,并对8个液化气站完成了二次抽样送检工作,查封涉嫌销售伪劣液化气站点6家,侦办案件10起,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3人,网上追逃1人,查扣伪劣液化气113吨,涉案价值600余万元。三是严厉打击打孔盗油违法犯罪活动。督导管道企业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输油管道技防设施建设,建立人员充足、装备齐全、管理规范的巡护队伍,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同经信、工商、质监、环保、油区办的协作配合,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输油管道安全保护纳入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检查整治管道沿线村庄、出租房、小旅店、洗浴中心等打孔盗油违法犯罪分子易于藏身落脚的地点、场所,不断强化管道安全保护、线索摸排搜集、大要案件经营,连续破获涉油刑事案件6起,扣押涉案油20余吨,确保了油区治安秩序稳定。总体战果方面,全市办理治安案件同比提高60.22%;侦办刑事案件提高47.43%,刑事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四、做大做优,管理领域推出多个精品。一是持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旅馆业信息系统中研发了“重点地区人员入住报警”功能,两会期间先后完成了136人次来德维族人员的入住报警和及时管控。今年以来,旅馆业信息系统采集录入信息1771926条,系统上传率达和照片采集率均保持在100%,通过系统报警抓获逃犯38人,同比上升11.8%,通过系统分析研判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上升26%;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从业人员考勤信息212600余条,营业日志56990余条,排除不适合从事娱乐行业人员21人。二是强化场所行业阵地管理。对娱乐服务场所实行备案发证和年审制度,备案登记率达到100%。认真落实市局公共安全管理“4+3+N”研判会商制度,强化安全宣传、重点地区整治和收缴行动,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物品日常监督,每季度进行考核通报。全市604座加油站实名销售工作得到制度性强化,实现了逐一签约、逐一监查、逐一整改,未发生因散装油销售管理不到位而引发各类治安问题和灾害事故。三是各类安全管理严密高效。对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进行调研论证,科学测定风险等级,分级实施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视频外延工作,扩大社会面动态信息、活动轨迹的捕捉范围,服务公安实战。
德州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
近年来,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德州市公安局信通处紧密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各项信通工作尤其是大数据警务云计算建设应用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一、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全力做好大数据警务云计算建设应用工作。一是加速推进,全面落实,大数据警务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省公安大数据警务云计算建设应用快速推进大背景下,信通处全面贯彻落实厅党委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德州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不等不靠,积极推进全市大数据警务云计算建设应用工作,率先全部完成全省试点市的工作任务。2014年10月31日,德州市局率先实现大数据云计算中心与省厅互联互通,实现德州与省厅一片云,成为全省第一个全面完成省厅工作部署的市级公安机关。11月4日,副省长、公安厅长徐珠宝对我局大数据警务云计算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德州公安大数据云计算中心与省厅中心成功链接,实现了全省一片云,率先完成了试点市的全部任务,特表示祝贺,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于松岩作出重要批示:请全市公安机关以徐厅长重要批示为动力,在深化建设和深度应用等方面再下苦功,争当先行者!二是多平台建设同步,大数据整合、警务云应用裂变效应凸显。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公安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共接入6591路各类视频监控,比2013年同期增加2614路。完成视频专网核心链路建设,成功将9个县市区的5813路高清监控通过视频专网链路接入图像平台。同时,引进社会监控资源力度进一步增强,接入806路景区及其他行政单位建设的社会资源监控探头。进一步优化完善PGIS平台,实现了即时搜索、路径分析、兴趣点查询等功能。全市350兆数字集群通信覆盖率已超过95%,“环京护城河”等重点地区覆盖率达到了100%。公安内外部资源数据整合引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整合完成公安内部数据40余类8亿7千万条,引进社会资源数据20余类560余万条。省厅警务云数据中心我局注册数据种类69种。警务云计算测试应用全面铺开,德州大数据警务云计算中心成功部署了社区六进警务管理系统、警务实战应用平台、执法信息综合应用系统等10余个业务应用。同时,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信通处不断强化大数据警务云的落地应用,在多个“环京护城河”公安检查站部署了“警务云”人像识别系统,辅助于身份确认,在各次安保活动期间切实发挥了“桥头堡”、“过滤器”的功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示范效能,努力在全局营造“学云、知云、用云、爱云”的浓厚氛围。信通处组织开展了全市大数据警务云计算视频培训会议、大数据警务云计算小教官培训班,下大力气总结大数据警务云建设应用精品案例,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开展宣传报道。在市局和信通处主页同时开辟“德州公安大数据警务云”专栏,全面反映各地大数据警务云建设应用工作进度和水平,促进各县市区公安局交流借鉴经验。同时信通处积极把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大数据警务云计算建设应用先进做法上报省厅。自2014年8月份以来,省公安厅网站以专刊形式累计发表我局大数据警务云建设应用文章19篇。
二、强化演练、贴近实战,圆满完成各类安保通信保障任务。一是健全完善常态化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为进一步提高德州公安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完善应急通信保障机制,信通处专门制定《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按照“一体化”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建设的要求,信通处积极做好各类通信保障工作,其中,为全市武警和消防部队配备350兆数字集群终端手台767部、车台131部、值守台55部。二是积极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培训演练。信通处作为全局应急通信保障主力军,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和综合性训练。认真筹备并积极参加全省公安信通业务技能大比武、组织开展应急通信勤务保障实战演练、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和一系列信通科技讲座。三是圆满完成各类安保通信保障任务。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德州市局信通处作为主要参战单位之一先后承担并圆满完成包括全省特警跨区域拉动演练、“7•25”李克强总理视察德州及华北警务合作区特警跨区域拉动演练等在内的6项高标准的通信保障任务。
三、立足全局、服务全警,切实做到全局日常通信高效畅通。一是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得到切实保障。信通处先后顺利完成金山杀毒软件网络版系统中心部署工作、终端安全服务助手安装及升级工作、综合运行管理平台建设、PKI/PMI系统建设、应用系统认证升级改造以及公安信息中心边界接入平台链路建设。二是日常通信维护工作得到切实落实。圆满完成公安部、公安厅、市局等各级各类视频会议保障任务。顺利完成了全市公安机关数字证书申请、维护、更新及公安通讯录修改完善工作。全力做好日常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全局通信、网络畅通。三是移动警务终端配备工作得到切实开展。按照市局党委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移动警务终端笔记本培训及发放工作。先后录入、制作终端安全证书711个,配置、发放移动警务终端笔记本711台。
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今年以来,德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政府责任落实为抓手,科学谋划,扎实实践,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63件,结案3636件,结案率85%,开展专项活动6次,解答各类咨询8500余人次,先后荣获“山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中心称号”、“全省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 坚定立场,严格自律,全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近年来,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推进了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领导班子团结,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廉洁勤政,凝聚力、战斗力强,模范作用得到了良好的发挥,班子成员近5年内无违法违纪案件;队伍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体干警能够做到严格规范和公正文明履职,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案件,连续3年以上无投诉、无冤假错案,各项业务居本系统先进水平。
二、细化标准,规范服务,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水平。在全市启动了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建设年活动,将规范化建设下移到工作站、联络点、受理点,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统领全局,推动全市工作再上台阶。一是实现了机构人员规范化。市中心拥有独立账户、财务独立,实有人员5人;各县市区中心也均实现了独立账户或单列科目,实有人员均在3人以上。二是实现了便民服务规范化。市中心开展了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活动,对现有制度进行了梳理补充,严格纪律,落实周六加班制,制定了《窗口服务手册》,包括:工作制度、来访接待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申请法律援助流程、援助形式、律师值班制度等。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等。各县市区中心也积极开展了省级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现了“基础设施标准化、服务设施便民化、人员配备专业化、工作管理制度化”。三是业务管理规范化。加大法律援助办案程序相关规定及《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归档回访等环节。四是实现质量监督规范化。在全市开展“自查、互查与督查”活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监督制度、回访制度,分别以办案目标任务数的2%、20%进行旁听和回访,充分发挥旁听、回访、发放监督卡等制度作用,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组织、强化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一是落实公共法律教育推进计划。在市政府网站、市司法行政网等开设了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栏,宣传法律援助微电影、歌曲、动画片等;全国两会和三八节期间,专题播出了法律援助微电影两次。二是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律师开展了“法律下乡”活动;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简化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开展了全国“两会”和“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通过赶法制大集、走村入户、座谈走访等形式,集中对困难群众提供援助;以“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为主题,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开展了九月份“法律援助集中宣传月”活动等。各项活动的开展让法律援助进一步走进群众、走进百姓家,真正和群众“零距离”接触。三是进一步密切与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的合作。除在电视台播放《幸福路》宣传片、在广播电台开设法援栏目18期外,德州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2次专访,并在黄金时间进行了播放;在德州电视台《德州新闻联播》头条播出了法律援助依法治国解决民生难题的新闻;在市政府网站、德州司法行政网设立专栏上传《小强进城务工记》、《法律援助赞歌》、司法之声《法律援助系列六期》等展现了我市法律援助新面貌。开通了“德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及工作情况,并根据受援人的实际情况,解答群众咨询、办理援助申请等,利用微平台,发挥大能量。今年以来,全市共在各类媒体发表文章230余篇次,其中中央级报刊20余篇次,省级媒体10篇次,市级媒体140多篇次,信息案例等报送和采用量均居全省首位。
四、主动出击,拓宽范围,让广大群众进一步得到实惠。一是充分利用全市开通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5”政府热线与市中心捆绑的“2325607”法律咨询热线平台,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纠纷,在“12348”热线窗口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免费、高质的法律咨询,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专业的法律服务;二是在全市13家律师所设立法律援助便民受理点,安排了法律援助联络员,进一步方面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三是积极建设“市、县、乡、村(居)”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依托社区调解组织、社区居委会等,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充实了村(居)联络员力量。在健全工、青、妇、老、残、德州监狱等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基础上,设立了城区接待站、医调委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文件,在全市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目前全市已全部设立并已开展了宣传、授课、转交案件等工作;积极联系市人社局出台文件,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各县市区也纷纷与相关单位开展合作,设立工作站,拓宽了法律援助覆盖面。
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47名,记三等功)
封晓丽,德城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工作期间,先后荣获平安德州建设先进个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个人,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封晓丽同志作为一名年轻的后勤工作人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在清苦的后勤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甘于寂寞、甘于奉献的精神, 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强化知识积极上进。能够勤奋学习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扩大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注重在学习中加强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不断积累知识,提高理论水平,提高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学以致用,争做”综合性”人才。2010年,考取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并于2013年顺利毕业,取得硕士学位。长期坚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质,不断积累知识,提高理论水平,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开拓创新工作争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找到和找准办公室工作的突破口,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在创新上下功夫。只要是符合政策要求,只要能更好地促进办公室工作,该同志就敢于突破陈规,破除一些不适合形势发展的旧框框。尤其是制度建设创新,能够紧扣工作需要,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并充分重视激励约束机制的创新和落实,使办公室各项工作达到了按章办事、奖勤罚懒的效果。如在公文程序管理方面,该同志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规范了办文程序,办文格式,文种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使得几年来公文办理中一些常见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建立起了《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政法委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能准确拟办各类公文,每年办理各类文件近百件,基本都达到了办理及时、分类合理、意见明确,较大地提高了公文办理规范化水平。除了早上班、晚下班以外,她善于与同志们进行沟通,及时掌握领导思路、群众思想动态,积极探索日常服务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在日常工作中养成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习惯,对任何疑问都认真分析、深入思考,直到把问题彻底搞清楚、弄明白为止。虽然办公室工作琐碎繁杂,但她总是细心周到地处理着机关上下的每一件事情,大到安排一次会议,起草一个报告,小到接听一个电话,传递一份文件,都做到了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快速高效。
真抓实干服务群众。能够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工作作风踏实,不弄虚作假,不无中生有,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自觉实事求是。在为群众和机关服务中,能够始终做到三个环节:一是待人热情,比如在接待来访人员时,从接一个电话、让一个座位、倒一杯热水做起,做到热情接访;二是服务真诚,该同志能深刻认识办公室不仅要为领导工作服务好,同时也要为各科室、部门以及基层政法单位服好务,认识到只有通过良好的服务,才能保证政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政法委各项决定得以有效地贯彻实施,几年来该同志始终将这种真诚的服务融于日常工作之中。三是注重从繁杂的工作中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如在会议安排等活动中主动同有关同志认真研究,在会务安排等方面做出比较详细的计划,基本达到了规范、合理、有序。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公室是一个单位的枢纽部门,封晓丽同志作为办公室主任做事讲求原则,工作中有“三不”:不擅自答复,不乱开口子,不照顾情面;该同志为了单位利益坚决抵制公车私用,狠抓制度落实,不怕得罪同事,任何一名职工偶尔想借用单位车辆作为私用,都会被她婉言拒绝。她认为“为了单位集体的利益,不能怕得罪个别人,不能为了个人交情,损害集体利益。”
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封晓丽同志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朴实、求实、脚踏实地的埋头苦干。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带头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的事不做、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
马元贤,德城区人民法院法警。该同志在工作中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勤于思考,自觉从人生观世界观的角度认真反思,对找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工作中努力改正,带头树立公道正派的干警形象,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自1997年3月调入法院以来,仍然一如既往的保持谦虚、细心的工作态度。因为换了一个工作岗位,便向同事学习、请教,经常是工作到很晚才下班,很快就熟悉了本职工作。总是和蔼的对待每位同事,在本职工作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热情为干警及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在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协助分管领导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努力做好服务于领导、服务于干警、服务于群众的工作,充分发扬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刻苦钻研法律专业知识和加强对法律理论及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头脑,丰富自己的知识,拓宽自己的视野。通过多年的实践、磨练、思考、学习、请教和总结,积累起了丰富的后勤工作经验,使各项工作都做得得心应手,同时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常为领导建言献策,向领导真实全面地反映情况和自己的见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作风踏实深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法院里的工作重于一切,无数次都已下班回家,院里有事,一个电话就很快赶到法院。无论严寒酷暑,从来没有因为私事耽误院里的正常工作。对于有利于工作的事大力支持,从物质保障方面向一线倾斜。一切为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虽然不能登上庄严的审判台,但希望在他们的成绩单上,也有自己的奉献。
后勤工作繁琐、艰辛,许多人都不愿意干,认为后勤工作不能出人头地。就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该同志干一行爱一行,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不管对待本院干警还是当事人,总是热情工作,辛勤付出,赢得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和钦佩。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荡气回肠的豪言壮志,只有日复一日辛勤的工作和无怨无悔的默默奉献,把人性的锻炼和个人素质的培养联系在一起,努力做人之典范,谦虚谨慎,艰苦朴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把理想信念作为工作生活的强大动力,淡泊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报酬,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2004年被评为德城区“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2006年授予“经典德城.辉煌十五”十大杰出青年,同时被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授予德城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2014年授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区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郭志民,一级警司警衔,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专职户籍管理工作。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10年如一日,无怨无悔,孜孜以求,凭着执着的敬业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展示了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崭新形象,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依赖和支持。10年来,他先后被德城区人民政府荣记三等功4次,被德州市公安局荣记三等功3次,先后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岗位业务能手”、“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第四届世界太阳城大会安保工作先进个人”、“德城优秀基层政法干警”、“德城十佳基层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
该同志没有义薄云天的壮举,没有豪迈的誓言,也没有显赫的功绩,他用默默无闻、日复一日的普通而又平凡的工作实践了一名公安民警对平凡的超越。从警10年来,他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所难,帮群众之所需,保持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从警10年来,他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家里,把政府的关怀送到居民心里,对群众一往情深,倾注了全部的爱。
一、面对工作,他平凡之中锻造辉煌。自担任治安大队教员,专职管理户籍工作以来,该同志认真调研,走街串户,了解群众的呼声和需求,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服务群众新模式,不断推出为民、便民、利民户籍新举措,坚持软硬件双提升,全力打造了“阳光户籍”,率先推出了户籍服务工作新模式。建立了“阳光户籍,情暖百姓”为主旨的阳光户籍室。定期组织户籍民警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推出引导式主动问询工作模式接待群众。历时近3个月,研究打造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满意拍”人像采集系统,在分局户政大厅和10各派出所全部安装使用。群众可以根据自己需求,自助拍摄身份证照片,从中选取自己最喜欢的一张作为身份证照片。在户籍便民服务卡中印制了“二维码”,只要手机扫描就可以将办理户籍业务的信息全部录入手机上,即“扫一扫便知晓”,大大方便了群众对户籍业务的了解和传播。 《人民公安报》、《山东商报》、《齐鲁晚报》、中国平安网、齐鲁网等中央、省、市级各大媒体先后进行了宣传报道。得到了省公安厅、市、区主要领导的认可和肯定。全市公安机关户政基层基础服务工作现场会在德城召开。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组织各县市区公安局长到德城参观学习。
二、面对群众,他倾心尽力无私奉献。在工作中,他时刻牢记宗旨,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最大限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用真情服务为群众带来春天般的温暖,体现出了人民警察亲民本色,赢得了群众的充分认可和赞誉。2014年3月中旬,已近花甲的王某为其身体残疾的二哥办理户口业务。郭志民热情接待,细心周到的解释办理手续所需要材料等一系列细节,同时帮其复印了相关材料。当事人在济南办理过程中,郭志民又主动打电话细心周到加以叮嘱,以防老人王某落下关键材料,再跑冤枉路。待王某在济南的相关手续办完后,郭志民协助派出所及时受理核查报批,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了当事人的户迁问题。郭志民体贴热心的帮助,感动了老人王某。事后,王某送来了锦旗,并写了一封感谢信。信中写道:“郭志民这种全身心服务,不图回报的精神,不仅反映了一个人而是反映了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的道德水平。然而使得整个社会处处洋溢着友善、和谐、助人为乐的氛围,这在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户政科警官们的身上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并代我全家向培养出人民警察的德州市公安局致以崇高的敬礼!祝好人一生平安。”
德城区王某老伴瘫痪在床已经32年,因为一直没有办理身份证,所以医疗保险、低保等诸多事项均无法办理。郭志民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带领单位人员赶到王某家中为其老伴免费办理了身份证。看到王某困难的家境,当即将随身携带的200元钱交到老人手中。老人当场流泪感谢。从此,王某也成为了户政科的帮扶对象。郭志民时常给老人打电话或到其家中看看,嘘寒问暖,给予物质帮助和精神上的鼓励。他带领单位的同事,先后为特殊困难群众上门办理身份证160余件,为困难群众解决难题40余件,帮扶困难群众17名。
三、面对诱惑,他秉公执法不徇私情。郭志民在人民群众的眼里是一个好警察,在同事的眼中,他也是一个好朋友和好榜样。从警10年来,他勤奋工作,不懈努力,从一名普通民警走上了基层领导岗位。但是,他为民服务的情结一直没有变,廉洁奉公的思想一直没有变,胸怀淡泊之志,守得住清贫,耐得住诱惑。他深深感到,权力是人民给的,最重要的是使用好人民给的权力,在身处公与私、情与法的尖锐矛盾中,他给自己约法三章:不以权谋私、不吃请受礼、不徇私枉法。德城区黄河涯镇的张某及其妻子秦某,因历史和家庭婚姻变故的原因,他们和两个孩子都没有户口。郭志民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其联系,带领民警到村中调查走访,并和同事驾车行程近1400公里,历时二十余天,先后到德城区武装部,秦某老家临沂沂水县公安局、杨庄镇派出所、汞丹山村、德州原139医院、济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卫生处等地调查走访,为张玉某一家四口人办理了户口登记。目前,张某夫妇领取了结婚证,儿子顺利毕业,并和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女儿也办理了结婚手续。高兴的张某夫妇给郭志民送去了2000元钱表示感谢,被郭志民拒绝后,多次联系郭志民,恳请郭志民和户籍民警到其家中吃顿饺子,都被郭志民婉言谢绝。郭志民说:“这是我们警察的职责,只要解决了你们的困难,就是我们最大的欣慰。”
在户籍管理这个平凡的岗位上,郭志民以他对工作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谱写着德城区和谐幸福为民之曲。他心中装满了工作,装满了群众,装着千家万户,他愿燃烧自己金色的年华,实现人生最大的价值,正如他的工作格言——“服务群众永无止境”。
杨桂梅,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她1992年考入检察机关,二十多年来,一直扎扎实实、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在控申检察岗位上。从检22年,她接访群众9500多人次,没有发生因接待不周、方式不妥引起到访人员不满的现象;办理各类案件550件,其中,妥善处理告急访、集体访100余起,化解矛盾75起,全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2009年度她被评为“双十佳感动禹城人物”、“感动德州政法人物”。2011年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2013年10月被禹城市委市政府评为禹城市“群众贴心人”,2014年4月30日被评为禹城市劳动模范。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是杨桂梅的座右铭。控申接待,看似简单、平凡,其实学问很大。面对来自四面八方,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性格、不同诉求的来访群众,接访人员除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专业素养和全面的社会知识外,还要学会像医生一样望、闻、问、切。望—是对来访者要察言观色,要观察其精神、语言表达能力是否正常;闻—是要耐心的听来访群众把要说的话说完,无论长话、短话、正话、反话、甚至偏激的话、刺耳的话,都要耐心听取,不要随意制止;问—是对来访群众没有讲清楚的事、自相矛盾的事、哪个部门受理过、处理情况如何等等,都要问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切—是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进行概括、判断,做出分析处理。在此基础上,还要学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接访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人与人之间有感情了才容易沟通,沟通了才会产生信任。然而,控申接待毕竟是让人说起来摇头、做起来挠头的苦差事,要想让那些憋着一肚子委屈、不满、怨恨和个别失去理智的上访者满意而去,实在是件不容易的事。有的来访者一进门,不问青红皂白,就大吼大叫,有的甚至口出污言秽语,态度相当恶劣。面对这样的情况,她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带着深厚的感情和诚意,先让他们放出怨气,发完牢骚,等他们平静下来,再仔细询问、释疑解惑。如2013年4月,上访人王某控告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经我院调查,公安干警不构成涉嫌刑讯逼供罪,王某不服到我院上访,王某多次在接待室里大吵大闹、寻死觅活,影响极坏。杨桂梅并没有声色俱厉地斥责她,而是一边给她让座倒茶,一边耐心向她耐心地解释案件办理的程序。可由于王某文化程度不高,又对司法机关存在偏见,是典型的“信访不信法”的上访者,对她的好言相劝不仅不领情,反而多次口出恶言,变本加厉地撒泼哭闹,在控申接待室来来回回折腾了整整一个星期。尽管如此,杨桂梅还是不急不躁,每天陪着王某拉家常,可以说是脸不带笑不开口。一来二去,王某的火气渐渐消了,和杨桂梅拉开了家常。通过耐心地说服教育,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不好意思地说“你这样耐心待我,我还有啥闹的!”主动撤出了检察院。2014年5月的一天下午,快要下班了,三名来自偏远乡镇的群众代表来到接待室,情绪都很激动,对我院将群众举报的原村书记张某涉嫌贪污不立案表示怀疑,认为是不是检察院在有意偏袒犯罪嫌疑人?杨桂梅对他们焦急、怀疑的心情表示理解,为让群众信服,她邀请案件承办人对他们的疑问进行解释,可他们仍然半信半疑。三个人争先恐后对杨桂梅发泄着不满和怨气,并说要组织群众集体赴省上访。杨桂梅耐心的听着,苦口婆心的给他们讲法律、讲办案的程序、讲不立案的理由和根据,直到晚上八点多三名上访群众终于明白了,满意地走了。
从事控申接待工作多年来,她发现来上访的、咨询问题的群众大多是通情达理的,但也有极少数由于长期上访、行为偏激,讲法律、讲政策没有效果,这就是接访中经常会遇到的非常棘手的缠访、闹访。她把他们分为:“认识错误偏执型”、“无理取闹获利型”、“结果不满怨恨型”。通过细心观察、用心体会,她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心理的真正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她就试着从他们上访的表面现象,来认真解析其内心深处真正的心理需要,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疏导。心理疏导通常采用三种方法:一是“尘埃落定法”,即在心理疏导过程中,着重维护调查结果的既定力,告知其不管如何上访都无法改变已形成的事实、结果;二是“法律威慑法”,即告知上访人无理缠访、闹访的危害性和违法上访的法律惩罚性,让其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三是“安抚感化法”,即通过人文关怀,帮助上访人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满足其心理需求,安抚其不平衡心理,最终达到息诉目的。
工作中,她还特别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总结出了用“五心”赢“民心”的处访新办法,即“热心”接待、“耐心”说理、“公心”办案、“爱心”救助、“忠心”爱岗;以化解“老访、缠访、闹访”为重点,探索建立了心理疏导机制、关于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办法;“四个推定”,即做到对来访群众进行“有理推定”,对刑事申诉案件进行“有过推定”,对群众涉检信访进行“有解推定”,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有难推定”。她真正把检察院控申部门打造成了“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群众信赖的窗口。
高青,禹城市司法局副局长。参加工作近二十年来,高青同志对工作认真负责,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公正清廉。她始终按照局领导主动想事、干事、谋事、成事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以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高质高效的工作质量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完成本职工作,模范地树立起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因工作成绩突出,连年被评为局先进个人,2006年1月被德州市委政法委、德州市人事局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记三等功。2007年2月被德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德州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平安德州建设先进个人。
一、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高青同志于禹城市司法局参加工作后,先后在局办公室、政工科从事上传下达、后勤服务、文字材料、人事报表、队伍建设等工作,每项工作都力求做到最好,认真细致,任劳任怨,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连年被评为局先进工作者。职务调整后,分管办公室和政工,加大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创造性开展力度,要求同志们献计献策、集思广益,为更好的服务于业务工作,提升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参与研究制定机关、律师、公证、司法所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激励措施,从而营造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信息宣传报道经常在各级刊物和网站上刊出,无论在禹城市还是在德州各县市的考核排名中,都名列前茅。先后带领全体人员参加了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实践活动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学习活动指定的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各级文件精神,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立正立改,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了公正、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观念,增强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素质,提升了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意识。积极参与我市的经济工作、稳定信访案件、突发事件等,做出了较大贡献,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高青同志尽管工作岗位有变化,但多年来形成的实实在在做人、勤勤恳恳工作的风格始终没有改变,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二、积极参与局重点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高青同志认为全局工作一盘棋,分工不分家,积极参与局重点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和态度,为推行法律调解,创建法治社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打造普法广场、法制宣传阵地出谋划策。法律调解建立市、乡、村三级平台,在市信访大厅成立法律调解室,聘请法律工作者全天值班接访。在乡镇,依托司法所,选派法律顾问参与乡镇重大事项及稳定工作。村级,全力打造了100个法治社区,推行了社区律师制度,聘请了102名社区专职调解员。利用职业教育中心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方面的优势,建立高标准社区矫正基地,强化“四个一”建设,推行“三结合”工作模式,实现社区矫正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其工作模式得到省、德州市领导充分肯定。作为观摩点代表德州迎接了全省司法行政观摩。省司法厅王本群厅长将禹城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列为全省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参与普法广场建设。使群众在休闲娱乐、茶余饭后,潜移默化的感受到法治文化熏陶,接受法治教育。让法律文化走进居民日常生活。在社区矫正管理中心高标准建立法制宣传室,作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的主阵。全市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积极参加法律服务志愿活动,为民服务。高青同志对人民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她带头参加法律志愿服务队伍,参与法律服务志愿活动共参加20余次,深入全市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开展法律宣传、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学法、用法、自觉守法的自觉性。与社区矫正人员结成帮扶对子,禹城市市中办某村社区矫正人员王某走出牢门,重返社会初,因亲戚朋友的冷言冷语、求职无门、生活窘迫,曾一度使王某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念头,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高青同志几次登门王某家,均被王某拒之门外,高青的坚持和诚意,最终使王某走出了自闭的小圈子,向高青敞开了心扉,倾诉了自己的痛苦、迷茫、无奈,高青针对王某的思想状况,耐心细致的做其思想工作,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帮扶措施,并帮王某办理了低保和新农保,在禹城市汉格能源公司找到了合适的工作,使王某重新燃起了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每当有群众来访,高青都热情接待并认真倾听他们所反映的情况,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他们排忧解难,一些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在他的协调中得到了合理解决。特别是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有效的维护了其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李勇,中共乐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该同志凭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凭着显著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在连续十二年的年度考核中,都是称职以上等次,其中2009、2010、2011、2012四年为优秀等次。该同志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奋发拼搏,实干争先,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其分管的工作连续三年在德州各县市区名列前茅。2012年1月,被德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德州建设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一次。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李勇同志始终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坚持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高,比较注重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在对领导们身上集中体现的政治经验和决策水平、领导艺术的学习和感悟中,在通过信息调研为领导科学决策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他牢固树立奉献胜于一切的人生观、事业重于一切的价值观、服务先于一切的公仆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唯一的宗旨,自觉做到忠于职守,奋发有为。在政治纪律上,他从严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个人品德方面,他为人正直,待人诚恳,与人为善,谦虚稳重。
二、具有较硬的业务能力。该同志勤于学习,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多年坚持法律知识学习,于2014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一是锐意创新,在德州市率先构建起“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组织建立了交通事故、土地纠纷、医患纠纷等13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组建的乐陵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全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二是科学谋划,全力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组织推动了社区(村)级三类目标视频全覆盖建设工作,使社区(村)视频覆盖率达到了80%,可防性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面提高。组织乡镇、村级治安联防队全时段巡逻,专兼职联防队员达到8000余名,有效震慑了犯罪。大力推广治安保险工作,入保村覆盖率达到100%,户覆盖率达到50%,2014年理赔金额达到了24万余元。
三是持之以恒,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牵头整合市级综治资源组建市级综治平台的同时、建立健全了17个乡镇(街道)、1089个社区(村)综治平台,并在全市1089个社区(村)普遍建立了综治调解小组,人民调解员达到5000余名,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定期组织培训班,不断加强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的教育培训,大幅提高了工作能力。该同志牵头负责的乐陵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任务,在德州13个县市区中率先完成。每年定期组织案件评查活动,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促进依法管理和依法办案工作水平。
三、具有较强的廉政意识。一是重学习,严要求,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该同志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总是十分注重学习,特别是在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能够按照要求,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读学教读本,认真观看相关学习光盘,思想上、政治上能够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实际工作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务必遵照党的纪律,谨于言,慎于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抵制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影响。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不断增强廉政勤政意识。讲大局,讲奉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识大体,顾大局,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该同志作为单位的班子成员,在班子中能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对个人得失从不斤斤计较。在分管工作中,坚持以无情的纪律约束人,以有情的领导来激励人,关心同志,尊重同志,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对别人的缺点不随便恶意指责,而是以谈心、交心的方式,使其虚心、乐意接受。平时,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发挥每个人的长处,人尽其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好群体的力量,努力形成“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局面。三是重群众,讲实效,全心全意履职尽责。该同志能够时刻保持坚强的党性原则,在处理公与私、感情与原则等问题上,能够做到原则面前不让步,不含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作风扎实。能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积极在廉政方面做出表率。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疾苦,量力为民解忧。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热心帮助,给予满意答复,仅2014年就接待来访群众270余人次。
李勇同志多年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同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本职岗位上默默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为“平安枣乡”建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王新晖,乐陵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爱岗敬业,清政廉洁,无论在哪一个岗位上都能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熟悉本职业务,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该同志多次被评为乐陵市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先后被授予乐陵市“三八红旗手”、“公正执法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德州市“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先进个人”、“百名青年英杰”、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8年、2014年均被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一、加强学习,完善自我,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该同志始终注重加强学习,一是积极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时刻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约束自身的言行。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拓宽了工作视野,强化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边学习、边总结中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
二、廉洁自律,端正作风,树立政法干部良好形象。该同志始终注重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强化自身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始终树立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能够正确看待个人得失,做到淡泊名利、乐于奉献。该同志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刻领会领导讲话精神,认真剖析和整改,注重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自身的工作有机结合,以活动促进工作,以工作来深化自身教育,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该同志严格执行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科室干警做好表率。
三、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审判实效,加强审判管理。该同志在民一庭工作期间,始终坚持脚踏实地工作,积极努力办案,每年办案数量均居全院之首。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从立法本意、立法精神上理解、掌握法律的精髓,强化审判责任意识,树立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力求把每件案件都办成党和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尤其是在社会影响大或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及其他弱势群体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理想的解决纠纷方式处理问题,通过快速、高效、公正的裁判,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工作中,时刻不忘进行“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思考,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需,视当事人为亲人,谦虚、严谨、和蔼的工作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肯定与好评。在办案过程中,还注重掌握案件实质,讲求工作方法,深入了解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着力帮助当事人寻找解决矛盾纷争的最佳方案,对当事人双方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调解工作,充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调解率达到了70%。对无法调解结案的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判决,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维护了民事审判的法律尊严。该同志所办案件无一例当事人上访缠诉,上诉案件无一例改判,达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的工作目标和“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该同志担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后,带领科室干警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审判管理工作。审判管理办公室担负着全院案件质量、效率的管理和监督职能,该同志在履行审判管理职责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完善,拓宽工作思路,开展了疑难案件讨论、改发案件评析、庭审监督考评、审限审核管理、审判质效通报和审判执行动态分析等工作。通过各项工作,使院党委能够及时掌握全院案件动态和各部门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也使各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调整工作思路,提高案件质效。该同志凭着对工作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坚持提升自我、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了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的职能作用,开创了审判管理工作新局面。
赵炳新,乐陵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二级检察官。1996年7月进入乐陵市检察院,先后任调研室科员、反渎局副局长,2012年3月至今任办公室主任。他踏实工作、用心干事的做法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认可,先后被授予全省、德州市检察系统优秀侦查员、“德州市政法系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被德州市检察院授予“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履行文秘职能,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助手。在办公室,从事文秘材料写作工作是一项主业,它不仅对院领导十分重要,对全院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推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赵炳新在认真为检察长撰写各类会议讲话、工作报告等稿件过程中,积极主动发现本院各部门的工作创新亮点、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善于用新颖的语言运用于检察长的总结汇报中。如该院控申科探索建立疑难涉法涉诉信访“研判、定责、评价”机制,聘请律师、心理咨询师开展“两师”助访活动,他及时将该经验做法总结到检察长的人大会工作报告、述职述廉报告中,并建议将该做法作为2014年创新成果向省检察院、德州市检察院申报,得到乐陵市委和上级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工作量化绩效考核机制是该院自2012年至今力推的一项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热情的重要举措,从考核办法的起草、修改,以及在考核机制的运行过程中,他与办公室干警认真做好检察长交办的统计核对工作,同时,从增强考核的科学性角度,多次向院里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确保了该机制的规范运行,取得较好效果。
二、发挥宣传作用,当好检察业务的“助推器”。他认为检察工作需要实干,同样也需要宣传推介,做好内外宣传工作是调动各科室干警工作激情的“催化剂”。2014年,他根据反贪部门办理的农业系统职务犯罪案,撰写的《乐陵市检察院反映当前国家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三方面问题应予重视》,上报乐陵市委市政府,引起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该问题类信息被省院《检察情况反映》转发,填补了该院被省检察院采用简报信息的空白。2014年,该院积极发挥各派驻乡镇检察室职能作用,尤其在开展社区矫正管理监督、协查涉农职务犯罪、化解干群矛盾方面取得了骄人业绩,赵炳新认真深入检察室与业务科室开展调研,加班加点归纳总结,核实数据,撰写的《运用递进式监督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督效果好》被省院《检察简报》采用,该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实现了该院在《山东检察简报》上采用文章的零突破;针对检察室协查涉农犯罪撰写的《乐陵市院提高检察室四种能力协查涉农职务犯罪促惠农政策落实》先后被省检察院、德州市检察院采用,派驻黄夹检察室也因此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的高度评价。在注重内部宣传的同时,他与科室干警认真撰写新闻稿件,积极加强新闻媒体的沟通,2014年共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级媒体采用稿件18篇,在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等省级媒体采用稿件68篇,被《正义网》、《新浪网》、《搜狐网》等网络媒体采用180余篇。以检察室开展社区矫正监督为素材撰写的《山东乐陵:“上下互动”有效发挥检察室监督效能》一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检察日报》“亮点”栏目刊发,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他撰写的《发挥辩护律师作用排除非法证据》、《毁灭证据包含隐匿行为》等4篇调研文章被《检察日报》理论专版刊登,得到了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的一致认可。
三、主动谦让关爱,当好科室干警的带头人。他所在的办公室,从只有最初的2人发展到目前的5名干警,他的办公室队伍壮大了,但他见荣誉就推、见辛苦活就抢的习惯没变。每次加班撰写文字材料,他都是手把手教,一丝不苟改。2014年8月,省院吴鹏飞检察长到乐陵视察工作时,他与两名干警制作PPT汇报材料,加班到第二天凌晨4点多。为赶写德州市检察系统派驻检察室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他与干警连续三天熬夜加班,反复推敲斟酌,确保稿件质量。工作时,他带头付出,但在绩效考核时,他却主动把分值让给别的干警,每次得分最少的总是他。在他的感染下,办公室形成了互相理解、相互支持、用心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办公室主任岗位上,他远离了社会的繁华与喧嚣,整天加班加点与文字材料打交到,单调与枯燥更考验了他的淡定与执着。每当回首自己的办公室检察历程,他总是充满欣慰,走过的这一段路虽然艰辛,都已成为他人生的宝贵财富,他坚守着为检察事业而奋斗这一信仰,依旧在默默耕耘着……